银行贷款按担保方式可分为四种: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一、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凭借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在这种贷款下,借款人不需要提供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而是可以依靠银行对自己的信任来发放贷款。
在个人贷款模式下,如果个人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更容易发放此类贷款。
然而,这种方法对于放贷的银行来说是有风险的。
二、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可以抵押自己的财产或他人的财产。如果贷款到期无法偿还,抵押物将发挥作用。银行将行使抵押和处置抵押品来收回贷款。
什么财产可以做抵押?《物权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在建的建筑物、船舶和飞机;
5.法律、行政法规不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个人客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房地产、车辆、生产设备、船舶。
三、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的范围广泛且不明确;《物权法》关于权利质押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汇票、本票和支票;
2.债券和存款单;
3.仓单和提单;
4.可转让基金份额和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其他产权。
个人可以质押时有哪些产权?
主要有:储蓄存单;国债、理财产品、保单、应收账款、商铺租赁权、存货等。
四、保证贷款
指在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时,承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担保责任的第三方发放的贷款。
在担保贷款中,连带责任担保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