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创业企业的主要投资人 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

股票代码:601512证券简称:中新集团公告号。 2020-05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无锡裕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裕利基金”)。

拟出资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无锡裕利基金的投资,公司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终认缴总额的比例不超过20%。

投资领域: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5G通信、生物医药、TMT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风险警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权益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无锡裕利基金的运营管理和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基金尚未完成签约,最终合同内容及具体运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无锡裕利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外国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投资无锡裕利基金,重点投资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5G通信、生物医药、TMT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无锡裕利基金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2019年12月20日完成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JL799),初步关闭规模1.7556亿元。无锡裕利基金计划本轮主要引入一批机构投资者,最终目标规模约2.8亿元。公司拟认缴的出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出资比例不超过最终认缴总额的20%。

(2)审议

《关于参与投资无锡毓立基金的议案》在最近召开的管理会议上审议通过。该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和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基金名称:无锡裕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3.普通合伙人:苏州谢利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注册号:P 1066645);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执行合伙人:苏州谢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否与公司有关:无。无锡樊菲谢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P 1023090);成立日期:2015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翟刚;是否与公司有关:无。

4.基金经理:苏州谢利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执行合伙人:苏州谢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资领域:先进制造、TMT、大消费、生物医药等。基金行业协会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已在基金行业协会办理,注册号为P 1066645是否与公司有关:无。

5.基金目标规模:预计约2.8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占最终认缴出资不超过20%。

6.出资安排:根据普通合伙人发给各合伙人的《缴款通知书》通知各合伙人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

7.附于

>

9. 经营期限: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根据无锡毓立基金的经营需要,退出期可以延长2次,每次1年,最多可延长2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出资额的2%/年;退出期按在管投资成本的2%/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无锡毓立基金的投资事宜(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12. 收益分配:(1)返还有限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2)返还普通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3)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4)支付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5)分配普通合伙人业绩奖励(20%);(6)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获取投资收益。


13. 退出机制:(1)被投企业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出售股票退出;(2)直接出让被投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退出;(3)被投企业解散、清算后,分配被投企业财产。


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无锡毓立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无锡毓立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深信华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深信华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业二期苏州基金”)。


●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华业二期苏州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认缴总额的10%。


● 投资领域:重点聚焦于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具体包括通信、电子、计算机、新材料等行业。


●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华业二期苏州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华业二期苏州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华业二期苏州基金,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相关企业。华业二期苏州基金于2019年11月完成工商注册,于2019年12月完成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JJ402),首次关闭规模为3.6亿元。华业二期苏州基金本轮拟主要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最终目标规模为5.2亿元。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认缴总额的10%。


(二) 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的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华业二期苏州基金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1. 基金名称:苏州深信华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吴昊;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吴昊;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P1063820;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5.2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左右,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且占比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


6. 出资安排:认缴金额在4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人,分四次缴清(首次出资40%,第二、三、四次分别为20%、20%、20%);后续出资由基金管理人按照需要而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缴付。


7. 投资领域:新一代通信技术,包括通信、电子、计算机、新材料等行业等。


8. 投资规模限制:华业二期苏州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认缴出资总额的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根据华业二期苏州基金的经营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延长经营期限2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出资额的2%;退出期按在管项目投资成本的2%,延长期不收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华业二期苏州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12. 收益分配:可分配利润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核算划分,并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照如下顺序分配: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分配: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华业二期苏州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华业二期苏州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