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边肖发表了一篇关于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厂程序的文章(请点击: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厂需要哪些程序?需要考虑哪些问题?),介绍建设建筑垃圾工厂所需的程序和设备,选择固定或移动处理站。
最近,很多用户咨询了建筑垃圾的相关问题。今天,他们分享了开办建筑垃圾处理厂需要考虑的问题,以及关于国家政策、项目申报、程序等更详细的内容。
开办建筑垃圾处理厂,你要考虑这些问题
1. 建筑垃圾的总量需要得到保证
建筑垃圾的来源需要保证。最好保持每年建筑拆除垃圾量不低于1万吨,装修垃圾量不低于预期。因为初期投入巨大。建筑垃圾的总量是回收厂建成后能否生存的关键。如果建筑垃圾总量不能保证,政府需要支持和保护企业,避免批准新的同类型项目。
2. 轻物质具体处理方案
以年处理能力20万吨为例,每天约有700吨建筑垃圾需要处理,这将产生6-10吨轻物质,包括聚酯材料和塑料。目前最好的应对方式是火力发电,这需要政府牵头联系协调。如果处理成本比较高,由于现有方案不包含轻物质的处理成本,需要进一步沟通轻物质的处理成本。如果从环保的角度来看,轻质物质因为含有塑料而被禁止燃烧发电,后期双方应协商合适的处理方法。
3. 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需要明确建筑垃圾是否由相关部门送至建筑垃圾处理厂。如果无法保证清运车队是自建还是外包,这个费用谁来承担?假设处理总量为20万/吨,每天需要清运近700吨垃圾。还有成品骨料需要外运;是否参照其他地方将管理权下放给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长沙等城市近日发布《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方案》,拟对辖区内拆迁垃圾(含道路沥青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的资源化处置实行特许经营,并设定一定期限(15-30年),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对特许经营企业的日常处置行为进行监督。探索将拆迁、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纳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范围,形成全链条封闭处置模式。
4. 建筑垃圾处理的政策补贴
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过程繁琐,成本高,附加值极低):参照现场50-100元/吨;建筑拆迁垃圾:适当补贴。在免费处理的情况下,参照现场现成的处理方案,设置建筑拆除垃圾清运费用,为1.15元/吨/公里。(现有模式是按20吨车定200元/车;由于工厂距离市中心约20公里,即0.5元/吨/公里,陆运成本较高,建议按国外执行标准1.15元/吨/公里执行)
5. 再生品推广的支持
邀请城发、环投、市政等地方国企参与,确保了再生产品的销售。其次,要争取配套政策,参照深圳、湖南、河南最近出台的管理办法;也就是保证质量、价格和性能
前提,同等情况下在建筑工程基础砖胎膜、内部空间分隔墙,道路桥梁工程垫层、基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室底板垫层、地下室顶板回填层,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管沟垫层、电缆沟盖板,园林工程人行道地面砖、广场地面砖,水利工程河床防护砌体、排水棱体等部位应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6. 厂区基建的细节(需要考虑基建成本、交通便利、地质情况、用水是否方便、用电是否方便)
具体的厂区设计图纸、建设方案、工程造价以及建设进度计划表的确定。
7. 厂区选址考虑
需要综合考虑厂区的区位,周边情况,用水用电情况,距离市区的距离,交通是否便利等等。
8. 厂区相关一期项目配套落地
目前设计的资源化再生品主要有:再生骨料、再生金属、再生粉、再生砖、再生混凝土等为缓解当地自然建材资源的压力,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完善工艺流程提高处理效果与产业配套,需新增再生砖制砖线与再生混凝土制造线。
投资建筑垃圾处理厂国家政策补贴与政策支持
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可享受特许经营、项目用地、处置费、环保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因各地政策不同,有所差异。建设部规定垃圾处理项目可以有不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权,企业可特许经营10-30年。基本覆盖区域内不会再新增同类型的企业,利用建筑垃圾中的再生骨料生产的再生产品,如透水砖、再生干粉砂浆、再生混凝土、PC预制构件、再生骨料等产品的销售减免税收。
1.一系列政策的支持
(1)、规范建筑垃圾的倾倒和清运,便于企业的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处理和清运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2)、缺乏地方性法规支持部分合适场地的露天破碎作业的标准;
(3)、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的相关配套政策——如上海出台《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4)、市政工程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使用再生骨料;
(5)、有政府资金参与的工程项目一律优先使用再生骨料,并且作为项目验收、资金划拨的一个重要依据;
(6)、申报优质工程和补贴的项目需优先使用再生材料。城乡规划,水利、设计等环节重点考虑再生骨料的应用并且列入招标文件;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出台;
(8)、 从中央到地方各地纷纷出台政策配套,从政府层面着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
2、资源化试点企业予以合适的处理补贴
建筑垃圾处理厂前期投入较大,具体补贴形式和方式由各地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具体落实,一般情况下建筑装修垃圾补贴的比较多,由于装修垃圾的自身特性,分离后的骨料的附加值和数量与建筑拆迁垃圾相比都相对较低。
拆迁垃圾补偿费:各地视情况自行确定(可按照清运费模式变相补偿由拆迁方承担。或者补偿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
装修垃圾补偿费:各地视情况自行确定(55-140元/吨,因地而异)
建筑垃圾清运费:1-1.15/吨/公里
3、场地的支持
包括制定固定收纳场,建设固定生产线和合成品堆场等等;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项目用地一般50亩起步,从几十到几百不等,根据处理量来确定具体土地的大小。土地一般由政府预留划拨到相关企业;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也比较长久与经营权等同;,若企业自行购买项目用地,可享受公益事业优惠用地政策;
4、全面协调配合
从建筑垃圾轻物质的处理(火力发电),环保环评,再生配套(再生砖制砖许可,再生混凝土生产许可)等方面给予全面配合,力图解决好城市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倡导可持续发展。
5、税收补偿
利用垃圾中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如有机肥料、塑料等产品的销售减免税收。
6、水电补偿补偿
水、电消耗按成本价计算。
7、资金和环保补偿
在建设期政府提供国债资金支持和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银行资金支持和参与。
8、科技创新与以奖代补
投产后,可申请科技创新资金和环保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建筑垃圾项目如何申报立项与对接
首先,此类项目一般由当地城管部门负责牵头落实。19年以后包括安徽、江苏、河南、湖北、山东、浙江、西安等地,市委领导将建筑垃圾的处理引领至一个更加重要的地位。区县一级的行政单位建议落实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解决城市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在各地提上政治日程。
一般此类项目由意愿方牵头向当地政府(或发改委、城管局)提交《关于承建XX(市、区、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的资料需表明当地目前建筑垃圾总量、危害、处理状况、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优势、本公司技术实力、市场可行情况、环保评述、投资规模、用地规模、要求政府给的优惠政策等内容。
联审通过后,由发改委办理“项目核准登记”手续,签发《项目核准登记证》;或直接与当地政府签订《关于共同建设XX(市、区、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意向协议》。
项目落地形式,可企业独立承建运营,亦可与当地城发、环投、城投集团一起合作共建;由企业占据主导地位,整个过程确保科学合理。
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厂手续及步骤
1、根据投资项目,如某县垃圾综合处理厂,成立法人公司;
2、以新成立的垃圾综合处理厂公司名义向投资垃圾总处理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送投资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申请文件。得到当地政府批复后,即可邀请当地土地局、建设局、环保局协同选址,垃圾综合处理厂厂址要求距村庄距离一公里左右,尽量远离村庄,如果离村庄近,那么选在村庄人群密集点下风向;
3、找生产建筑垃圾成套设备的公司技术人员确定垃圾综合处理厂工艺方案,确定BT,BOT运营模式,工艺布局合理,充分考虑到政府要求和企业自身盈利模式,并做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
4、新成立垃圾处理厂公司与当地政府签定《城市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书》;
5、委托设计院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得到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6、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评部门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得到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7、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出来后,还需要得到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即可申请本省、本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
8、《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等工作做好后,要得到当地政府同意建设批复、土地部门《土地选址意见书》后,即可开工建设,边建设边办其它手续。
9、 垃圾综合处理厂投资方式:
①申请发改委资金,地方政府自行投资,委托经营;
②BOT投资方式建设,即企业投资,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包括土地无偿划拨,协助建设期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一般企业经营25--30年,而后无偿移交地方政府。
③BOO投资方式建设,即企业投资,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协助建设期申请省、市项目补助和国家国债资金。土地由企业自行购买,产权永远归企业所有。
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固废资源的处置利用和环境修复越来越重视,建筑固废和尾矿、废石综合利用,以及固废堆积场和废弃矿山环境修复迎来了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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