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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企业股权架构设计,初创公司股权设计方案

如何设计初创企业的股权结构

创始人控制

(1)股东会:为了严谨,我不得不同意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同股同权】

1.67%绝对控制权(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扩股的权利)

2.51%的相对控制权(重大决策的投票权)

3.34%的否决权(股东大会的决定可以直接否决)

4.20%定义了同行业竞争的权利(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将无法上市)

5.10%有权申请解散公司(公司10%以上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5%的股东变更将影响上市(超过5%的股权将被公告)

7.3%有提案权(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2)董事会:董事会的决策机制与股东大会不同,按照【一人一票制】

*注: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1.三分之二以上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2、半数以上,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4.特殊协议除外(如一票否决)[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就是上述控制权的要点,创始人层面要思考如何随着融资节奏一步步淡化,防止控制权整体流失。这里就不说了。涉及的内容都是从公司层面整体来看,操作起来非常复杂,基本都是个性化的!

(3)权益分配:主要是量化分配【量化】和阶段性赎回【动态】

【量化】在早期的股权分配中,通常只考虑创始团队成员之间的股权分配,那么如何合理划分股权呢?这里我们要区分的是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和金融资本驱动的重资产行业。我以下的观点是基于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

*注:我们把这个股权比作一块蛋糕,先把它切成四块。然后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在各个维度对每个人进行量化分配,最后把你的股权分配结果加起来。

1.方正股份:为了保护创始人的控制权,一般情况下,有些蛋糕会由创始人独家所有,我建议20%-30%(视创始人人数而定)

2.身份/发起人股份:为了保障联合创始人的话语权,这个维度的蛋糕大家平分。我建议在8%到15%之间(具体根据赞助商数量确定)

3.风险/资本股:回归初期的风险承担者和价值贡献输出者,这个维度就是前期的风险承担部分。这个维度的蛋糕是根据实际出资额确定的。我建议是10%-25%(具体根据实际出资总额和年薪与当前工资的差额确定)

4.贡献股:围绕基于人力资本价值产出的高认可度,我的建议是30%-62%,大致分为基础贡献股(公司背景和工作年限)和岗位价值贡献股(基于行业属性判断的岗位价值权重)。

【动态】大多数轻资产的互联网公司,都是以人的价值输出为基础,被公司的快速发展所驱动。但由于人力资本的强不确定性,尤其是一些核心关键岗位的领导者(通常是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一旦失去了人的价值,

出终止通常给公司带来的伤害也是毁灭性的。这样不仅让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同时也带走其名下的股权。给后期的发展埋下深深的隐患。所以,基于此建议股权是动态的:


成熟期:3-5年


成熟机制:以4年成熟期为例 1+1/36 1+1+1+1 2+2 3+1 1+2+1


成熟原则:创始团队成熟机制尽量保持一致


立刻成熟份额:基于合伙时间确定(3个月5% / 6个月10%)


创始人话语权


(1)持股比例:原则上来讲,联合创始人持股比例最好是10%-25%之间(上线浮动2%)。创始人持股比例应该是合伙人人均持股比例的2-4倍(联合创始人早期最好控制在2-5人,后面加入的便是合伙人)。


(2)持股模式有三种:直接持有、创始人代持、持股平台


直接持有:表示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直接登记部分的股权是指各自(已经成熟的股权+未成熟的股权)


创始人代持:表示该部分股权不显名,该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权。创始人工商登记的股权(未成熟的全部股份【包括自己+其他联合创始人】+自己已经成熟股份)


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基本上就是一个壳),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也是大多数做股权激励时采用的方式。


(3)进入机制即成熟机制参见【动态】


(4)退出机制:主要分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过错退出处理方式是采用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零对价/1元人名币)回购其所有股权(不论成熟与否);无过错(成熟股权)退出一般有两种补偿模式,其一,按照净资产的1.5-2.5倍之间结算;其二,则是按照对应估值的10%-20%。无过错(未成熟部分股权)按照获得时对应股权的出资额返回/对应出资额按照银行利率的一个倍数进行补偿(控制在3倍以内)。


核心员工期权池


(1)期权池比例的确定:一般有种三个方式:其一,投资人要求的比例确定;其二,根据创始团队的情况确定,其二,基于已有的方向/商业模式设计确定。


(2)期权池的来源:通常情况下建议是创始团队之间确定好股权比例后,同比例稀释一个(前面三种方式确定的比例)期权池,然后把期权池设计成10,000,000股(自由约定,以方便计算和统计为主)。有的创始团队早期期权池预留特别大(一般是指在30%以上),这样也有一定道理,一方面避免再次增发带来麻烦,另一方面对于创始人集中投票权操作方式的也是不错选择,后期再做期权池的切割,形成一个小的资源型期权池,用于以小博大的商业操作模式,如果真的是这么做的话,最好记住的一点是,要约定好在某个阶段/事件前,期权池剩余没有发完的部分要按照最开始参与同比稀释的创始团队成员的比例(第一次稀释时的比例)返回到各自名下,但是预留较大期权池也是有一定的隐患和后期的纠纷。对于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可能会造成不恰当的操作,也就是说就是很可能发多了,反过来,损失的是创始团队成员的利益。


(3)持有模式:代持和持股平台。早期核心员工承诺的激励可以先采用代持,天使轮以前的承诺都建议采用代持来操作,比较合适的期权激励计划:我建议是天使轮后,A轮前实施第一次激励计划,这一次大概会花掉整个期权池的1/3。因为越是早期,对于核心员工来讲风险越大,所以这一次对于整个期权池的消耗是比较大。


(4)如何行权与如何确定行权价格(事实上是自由约定的):用下面这张图来描述吧(不详细做解释,这部分内容挺复杂)。


(5)退出机制:类比联合创始人的退出机制设计,因为期权行权之后就会变成实实在在的股权,主要分行权期前退出行权后退出,行权后退出又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两种退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