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
扶持力度:为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和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中小企业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照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优先采购。对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在毕业年度招用应届毕业生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将按其实际缴纳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调整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建档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特困、残疾和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并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调整为不低于1000元。
全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