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创业扶持政策,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为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为促进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落实各项创业政策,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业潜力。对首次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0元和4000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全市各类创业者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的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同时,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和银行合作网点认定,实行职能下放下沉,大力提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创业方案设计、创业政策咨询、创业融资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重点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准入门槛,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开展“企业家谈话日”,畅通政府部门与企业家沟通渠道,为全社会推动创业发展营造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