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开市前只剩下一个交易日。中国证券报(ID:xhszb)获悉,部分券商要求客户签署与科创板业务相关的风险确认,包括“融资融券合同变更”、“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措施确认”和“科创板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标的证券范围特别提示确认”。
相关内容很明确:单一科创板股票占比不超20%,科创板股票总体占比不超35%,担保比例过低不得买入科创板,并赋予券商T+0强制平仓的权利。
科创板证券折算率仅20%
券商在对标证券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时做了详细区分,包括科创板、非科创板、上市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和上市前五个交易日的科创板。
据该券商客户经理介绍,科创板股票将于首日纳入担保范围,但将按月评估。转换率方面,上市前3个月内为20%,之后每月定期调整。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一转换率低于现有a股。
具体如下:
(一)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的调整
1.非科创板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非科创板标的证券融资融券比=100% (1-标的证券转换率)0=100%
2.科创板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1)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科创板标的证券融资融券比例为:
科创板标的证券融资融券比=300% (1-标的证券转换率)0=300%
(2)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后,科技创新板标的证券融资融券比例为:
科创板标的证券融资融券比=200% (1-标的证券转换率)0=200%
(二)标的证券融券保证金比例的调整
1.非科创板证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非科创板标的证券出借保证金比例=50% (1-标的证券转换率)0.55
2.科创板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科创板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200% (1-标的证券转换率)0=200%
担保比例过低不得买入科创板股票
在仓位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的调整上,券商区分“非科创板单一证券仓位集中度”、“科创板单一证券仓位集中度”和“科创板板块仓位集中度”。
其中,单只科创板股票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科创板股票总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5%。如果担保比例不符合条件,将不允许您购买科创板股票。
>具体如下:
(一)信用账户非科创板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
(1)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30%(含130%)但不高于18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单一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
(2)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180%)但不高于24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单一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70%;
(3)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含24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单一证券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可达到100%。
(二)信用账户科创板证券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
1、信用账户科创板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
(1)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不含150%)的,不得买入科创板股票;
(2)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含15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单一科创板股票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0%;
2、信用账户科创板板块持仓集中度实时控制指标
(1)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不含150%)的,不得买入科创板股票;
(2)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含150%)但不高于18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总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20%;
(3)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180%)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科创板股票总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5%。
可盘中实时平仓
该券商同时调整了强制平仓流程。具体看,保留了担保比例低于130%时,T+1追保,T+2强平,但将之前的“低于110%次日强平至140%”改为“低于110%时,盘中强平,强平至110%”。
具体如下:
(一)不变的规定:
交易日(T日)清算后,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公司将启动追保流程,要求投资者于次一交易日(T+1日)收盘前追加担保品或主动清偿债务,使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否则,公司有权自第二交易日(T+2日)起对投资者账户进行强制平仓,至投资者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
(二)取消的规定:
交易日(T日)清算后,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10%时,公司有权自次一交易日(T+1日)起对投资者账户进行强制平仓,至投资者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
(三)增加的规定:
交易日(T日)交易时间,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10%时,要求投资者于交易日(T日)立即追加担保品或主动清偿债务,使得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10%,否则,公司有权在交易日(T日)任何交易时间对投资者账户进行强制平仓,至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10%。
限制前5日两融范围
此外,在“科创板上市前5个交易日标的证券范围的特别提示确认”中,该券商限制了上市前5个交易日只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具体如下: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信用账户科创板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我公司决定上市前5个交易日只将由我司保荐上市的科创板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非我司保荐上市的科创板股票,自第6个交易日起纳入标的范围。
针对以上各方面内容,该券商表示,若投资者未在7月21日前进行确认,该券商有权在7月21日前对投资者的科创板交易采取限制性措施。
业内人士:T+0强制平仓存疑
那么问题来了,券商盘中T+0强制平仓的行为是否合规呢?
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券商暂无实行盘中T+0平仓的意愿。
北京某券商信用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当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时,监管要求一定要给客户时间去补仓,要通知到位,盘中T+0突然平仓通常很难实行,而且一旦实行T+0平仓极易引发客户纠纷。最近监管部门组织的科创板两融业务培训会上,相关领导专门强调了这一点。
该信用业务负责人指出,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交存的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该规定在科创板同样适用。
“对券商来说,关键是如何理解‘一定的期限’的含义,就是要给客户时间去补仓。”该负责人表示,严格来讲,盘中T+0强制平仓的做法并不合规。
针对上述券商限制科创板上市前5日的两融范围,某券商两融业务负责人表示,券商这个做法是没有问题的,体现出券商自身对相关风险的自己把控和评估,并无不妥,合规上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