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基金或者本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51号文)批准,本公司股权及公司章程作如下变更和修改:
一、股权变更
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担保)名下对中邮基金2400万元出资(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24%),现变更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所有,中泰担保不再是本公司股东。
首创证券将其所持有的中邮基金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公司股东持股比例的相关要求。
上述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9%;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4%。
二、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已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上述公司股权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在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