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产业发展大会和新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新兴行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支持和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市工商局借鉴新经济发展先行城市的经验,制定了《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
2017版)》(以下简称《参考目录》),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一、放宽市场准入,服务新经济发展。
全市各级登记机关要根据《参考目录》所列新兴产业项目和分类代码,认真开展新经济领域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积极引导新经济领域企业规范登记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规范核定其行业表述和行业代码。对目前暂未列入《参考目录》的新兴行业,应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协调研究,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二、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沟通协调。
全市各级登记机关要密切关注新经济产业体系“六大形态”,深入了解新经济领域企业的发展需求,尊重企业首创精神,对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企业在注册登记方面的问题,要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新经济、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切实将市场和企业需求积极转化为普惠性的支持新兴行业发展措施。在实际登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以便市局对《参考目录》作动态调整和完善。
三、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宣传引导。
全市各级登记机关要
加强对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注重对新经济知识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兴行业发展状况和需求,
切实转变服务理念,着力
提升服务能力。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支持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
营造培育和发展新经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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