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警告
1.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方式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后再签署正式协议,并提交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或主管部门)审批。因此,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的战略合作能否继续推进或推进到何种程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此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的初步合作意向,不代表具体合作计划,也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必然承诺;
4.由于双方需要进一步商讨细化战略合作项目,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经申请将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时披露此事的进展情况。
对于筹划重大事项,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允,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停牌,并于2017年1月1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年1月13日,公司与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伙伴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防务投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空江路1142号
法定代表人:李保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于2016年7月5日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投资。
主要股东:
保利国防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40%;
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
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上海鲍彤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持股10%。
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没有任何关系。《战略合作协议》之前,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没有业务往来。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利防务投资提供国际市场开发和整合重要国际资源的优势,支持西部创业产业转型。重要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军事相关资产以及国防和民用技术资产的集成。
2.西部创业提供上市平台,发挥资本市场优势,通过军工相关资产重组、军工资产证券化实现公司做大做强。
3.双方共同承诺,以西部创业为平台,持续进行资产整合,打造西部区域经济名片。
三、战略合作的目的
通过战略合作,充分发挥资源、资本、市场等诸多要素整合优势,支持西部创业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股东价值回报最大化。
四.现有风险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约不影响公司2016年及2017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要根据此事的进展情况确定;
2.公司与保利防务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签署实施《战略合作协议》而对交易对手产生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