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全职参与人员。
对非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包括技术大腕),最好是按照公司外部聘请顾问的标准发放少量股权。不能全职投入公司工作的人,都不能算公司创始人。他们拥有自己的全职工作,因此他们只能拿工资或工资“欠条",公司在这个时候不能给股份。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这个“创始人”在公司拿到风投后辞掉自己的全职工作,全职投入创业公司,这时怎么办?他们的性质和第一批员工差不多,因他们没有承担和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所以他们不能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3.资源占有者。
任何一家创业公司,在早期都需要很多的资源: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等。这时,公司最容易犯的错是给予那些资源承诺者过多的股权,这是把资源承诺者当成公司合伙人。大部分创业者都不知道,创业公司的价值是通过创业团队长期的投入时间、精力和钱财实现的。对于只许诺投入资源却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给其项目提成,只是谈利益合作,而不是用股权来吸引他们。
4.早期普通员工
早期的普通员工是不能发放股权的。第一个原因,如果给他们发放权,公司激励成本太高:第二个原因,即便发放了股权,所能起到的激励效果也是非常有限的。因为股权不能立刻兑换现金,对于很多只注重眼前利益的员工来说,通常会认为公司是在忽悠自己,给自己“画大饼”,非但不能起到激励作用,反而让员工怀疑公司的实力。但是,如果等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例如,等到B轮融资后再给员工发放股权,那么很少的股权就能解决很多人的激励问题。
合伙人时代已经来临,你会做出改变吗?一代人的升起来代表另外一代人会落下去。有人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希望我们能引领时代的发展,顺应趋势,让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永远站在浪尖上。
《合伙人时代——资本创新峰会》旨在搭建广大中小企业家与资本等领域名师大腕交流沟通的平台。从而帮助传统企业家转型升级,资本裂变,联盟共赢,携手企业家共同突破发展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