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文缩写IMF)和世界银行()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全球性的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46年3月正式成立;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12月27日,它们与世界贸易组织并列被称为世界三个经济“联合国”。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协调国际货币关系的全球性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向会员国提供短期贷款,协助解决其国内经济困难,以平衡国际收支的逆差,促进国际间的货币合作,维持国际经济的稳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94年7月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的。它是全球性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1947年3月1日起办理发放货款业务。同年11月25日成为联合的一个专门机构。
国际货币基金的来源:
(1)份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金主要来自会员国缴纳的资金。会员国应缴份额的大小,是根据一国的黄金外汇储备、对外贸易量以及国民收入的大小,由基金组织与会员国磋商后确定的。会员缴纳份额的方法是:①规定份额的25%要以黄金缴纳(或按本国黄金与美元储备的10%缴内,以数额较小者为准);②规定份额的75%以本国货币缴纳;③或以会员国凭券支付的无息国家短期有价证券,代替本国货币缴纳份额。1978年4月1日,基金组织正式通过修改协定,取消了份额的25%须以黄金缴纳的规定,今后可以用本国货币、特别提款权等缴纳。会员国向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除作为国际货币基金发放短期信用的基金来源外,份额的大小对会员国尚有其它三个作用:①决定会员国从国际货币基金借款或提款的额度;②决定会员国投票权的多少;③决定会员国分得的特别提款权的多少。
(2)借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另一个资金来源就是借款。在国际货币基金与会员国协议下,向会员国措入资金,以作为对会员国提供资金融通的来源。例如,1962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从“十国集团”借到60亿美元。又例如,1974年、1975年国际货币基金为解决石油消费会员国的国际收支困难,开办的“石油贷款”业各,其资金来源也是通过借款解决的。
(3)信托基金:即国际贷币基金组织于1976年决定,按在市场出售黄金所得之利润作为信托基金,向最贫穷的会员国提供信贷。这是一项新的特殊的基金来源。50多年来,IMF对各国的国际贸易政策、汇率的确定和货币金融政策都产生着重大影响。20世纪90年代,相继发生了英镑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IMF建立了一套危机预警系统。早在1996年,IMF已预测到泰国即将面临的金融危机,IMF总裁康德苏自1996年7月到1997年7月曾四次访问泰国,要求泰国停止实行泰铢和美元挂钩的汇率制度,同时对韩国和印尼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但没有引起这些国家的高度重视。东南亚金融危机后,IMF牵头向泰国、印届和韩国承诺提供总额达1200亿美元的援用力,这是IMF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援用力”行动。IMF总裁康德苏认为:“如果没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用力计划,那么情况可能会变得更糟”。
2、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协调发展中国家贷款和投资的国际金融组织。目的在于对成员国组织长期贷款和投资,以促进会员国资源的开发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均衡增长。凡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会员国。世界银行集团目前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五个成员机构组成。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世界银行的股份。世界银行按股份公司的原则建立。成立初期,世界银行法定资本100亿美元,全部资本为10万股,每股10万美元。凡是会员国均要认购银行的股份,认购额由申请国与世行协商并经世行董事会批准。一般来说,一国认购股份的多少根据该国的经济实力,同时参照该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大小而定。
会员国认购股份的缴纳有两种方法:
(1)会员国认购的股份,先缴20%。其中2%要用黄金或美元缴纳,18%用会员国本国的货币缴纳。
(2)其余80%的股份,当世行催交时,用黄金、美元或世界银行需要的货币缴付。
世界银行的重要事项都需会员国投票决定,投票权的大小与会员国认购的股本成正比,与国际货币基金的有关投票权的规定相同。世界银行每一会员国拥有250票基本投票权,每认购10万美元的股本即增加一票。美国认购的股份最多,有投票权票,占总投票数的%,对世界银行事务与重要贷款项目的决定起着重要作用。我国认购的股金为42.2亿美元,有投票权票,占总投票数的2.71%。
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会员国选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人组成。任期5年,可以连任。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理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增加或减少银行资本;停止会员国资格;决定银行净收入的分配,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一般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理事会联合举行。世界银行负责组织日常业务的机构是执行董事会,行使由理事会授予的职权。按照世界银行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会由21名执行董事组成,其中5人由持有股金最多的美国、日本、英国、德国和法国委派。另外16人由其他会员国的理事按地区分组选举。我国和沙特阿拉伯由于拥有一定的投票权,均可自行单独选举一位执行董事。
世界银行行政管理机构由行长、若干副行长、局长、处长、工作人员组成。行长由执行董事会选举产生,是银行行政管理机构的首脑,他在执行董事会的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负责银行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任免银行高级职员和工作人员,行长同时兼任执行董事会主席,但没有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中双方的票数相等时,可以投关键性的一票。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世界银行向会员国发放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会员国缴纳的股本。会员国缴纳的股本分两部分,一是实缴股金;二是待交股金。实缴部分也为两部分,一部分以美元或黄金支付,这部分资金世界银行可以自由使用。另一部分用会员国本国货币支付,世界银行必须在征得会员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这笔资金用于贷款。待交股金只有在银行因偿还借贷或贷款债务发生困难而催交时,才以美元、黄金或银行需用的货币支付。世界银行成立初期,法定股本为100亿美元,到1992年6月30日,世界银行通过多次增加资本,法定股本增至亿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是世界银行1969年创立的计账单位,它等价于世界银行成立初的1944年的美元),约折合亿美元。
②借款。世界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的方法,从外国借款筹集资金。它曾在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发行债券,近年来还向石油输出国组织贷款。截止到1992年6月30日,世界银行共借款约1020亿美元,其中长期借款约966亿美元。世界银行发行债券取得借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向会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中央银行出售中、短期债券;二是通过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中间包销商向私人投资市场出售债券。
③留存净收益。世界银行业务收益主要有投资收益和贷款收益(利息和承诺费)两部分,收益扣除支出即是业务净收益。业务净收益扣除一些赠款,留下部分即为留存净收益。截止到1992年6月30日,世界银行留存净收益约为132亿美元。
④债权转让。世界银行为了扩大贷款能力,还把贷出资本的债权转让给私人投资者,主要是美国金融资本,以收回一部分资金,扩大银行贷款资金的周转能力。⑤贷款资金回流。即借款人偿还给世界银行到期借款部分的资金。
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
(1)限于会员国政府。如贷款对象为非会员政府时,则该项贷款须由会员国政府中央银行或世界银行认可的机构进行担保,以保证本金的偿还瑟利息及其它费用的支付。
(2)申请贷款的国家确实不能以合理的条件从其它方面取得贷款时,世界银行才考虑发放贷款、参加贷款或提供保证。
(3)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有助于该国的生产发展与经济增长工程项目。发放贷款的重点项目为基础工程项目,如交通和公用事业;农村建设与发展;以及教育事业项目等。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发放非项目贷款。借款式只能以非项目贷款满足进口某项生产性物资设备所需的外汇需求,支持生产;或克服自然灾害后维持经济发展计划的资金需要等。
(4)贷款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世界银行的监督。世界银行的监督不仅体现在使用款项方面,而且还体现在工程的进度、物资保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
(5)贷款期限。一般为数年,最长可达30年。
(6)利率与费用。从1976年7月起,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化定期调整。与国际资金市场收取承担费相似,世界银行对已订立借款契约,而未提取部分,按年征收0.75%手续费。
(7)贷款使用的贷币。贷款使用不同的贷币对外发放。对承担贷款项目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一般用该承包商、供应商所属国的贷币支付;如果由本地承包供应本地物资,即用该国贷币支付;如果本地供应商购买的是进口物资,即用出口国的贷币支付。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指导成员国摆脱国际收支困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通过贷款来解决成员国国际支收困难的。从1947年4月1日到1982年12月底止,所有成员国向基金组织申请的贷款共计亿美元;1978年以前,工业国的借用额占60%以上;1979年以后,发展中国家的借款占97%,主要是非产油的发展中国家的借款。第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世界银行专门设有向低收入国家提供的贷款,还款期一般为50年,内含宽限期10年。其中,80%以上贷给人均国民生产总值41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主要用于这些国家农村发展、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等。4、中国是创始国之一中国是这两个国际组织的创始会员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在其合法席位长期被台湾当局占据。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确立,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在国际关系中地位的提高,终于恢复了在这两个国际经济组织的合法席位,这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于1980年5月15日恢复了在这两个组织中的合法席位。自1981年起,中国就多次获得世界银行的贷款,用于改良农田、建立商品粮基地和发展教育事业等。1998年6月18日,世界银行宣布批准向中国提供总额6亿美元的两笔贷款,以帮助中国的农业和能源建设。第一笔价值3亿美元的贷款将用于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和安徽5省加强农业的二期工程另一笔3亿美元贷款将帮助湖南发展热电力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