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学历认证办理须知
一、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二、学历认证申请材料
1、网上申请
自2018年4月23日起,学历认证开通网上申请业务,您可直接登录网页,按流程进行学历认证网上申请、进度查询、报告查询等操作。
2.认证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
(2)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姓名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姓名不符,需提供有曾用名注明的本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
*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3)如毕业证书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符,请您提供下列情况说明:
*户籍信息变更导致的出生日期不符,请提供户籍信息变更记录;
*其他原因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并附详细的个人情况说明。
(4)普通、成人高等学历证书
199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毕业证书,建议认证时提供入学当年的招生录取底册(也叫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复印件,能加快认证进度。(招生录取底册到毕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室查找,复印件上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室公章)
(5)自考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河北省辖区外高校毕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除按上述(1)(2)(3)条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机构暂不受理。
(6)电大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河北省辖区外广播电视大学的毕业证书,除按上述(1)(2)(3)条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并在认证信息备注中注明:实际就读的分校名称或函授站名称。
(7)军队院校学历证书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个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早期入伍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伍登记表(在个人档案中);
*20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在个人档案中);
*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学批准书和定职定级表(在个人档案中);
*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在个人档案中);
*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不足四年制的本科学历,还需同时查验前置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是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历,需同时提供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批准书。
(8)毕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认证的方法
普通和成人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需到证书发放省所在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补办《毕业证明书》,持《毕业证明书》申请认证。
三、学历认证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10-20个工作日内出具认证结果,超出20个工作日未出认证结果的,可申请停办。
2、受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3、1991年以前颁发的毕业证书由于历史原因,认证材料复杂多样,认证时间不做时限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