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一)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
事后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研发费用和流动资金构成,其中建设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
(二)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
事前资助,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分档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与审核流程
企业自主申报、部门审核(包括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现场考察等)、社会公示、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申报系统在线填报扶持计划申请书。
五、申请受理说明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分批受理、滚动安排。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7年8月11日9:00至9月15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至9月22日;
其他批次受理时间根据资金总量进行安排,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4-8号窗口。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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