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分基金会是由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和东华大学双方协商共同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负责管理东华分基金,资助东华大学在校、毕业及长宁区内有志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主要职能是从事东华分基金资助、创业宣传、创业教育、创业服务等工作。东华分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200万元。2009年成立初期,市基金会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东华大学出资人民币200万元。2011年,东华大学增资人民币400万元(增资金额由东华大学向长宁区政府募集),市基金会增资人民币400万元。
东华分基金资助方式主要为股权资助和债权资助。
股权资助主要适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科技创业项目和商业模式创新项目,单个创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五十万元。
债权资助主要适用金额需求较小且能较快实现盈亏平衡的各类创业项目,单个创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
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在读学生(本科、大专限应届生)及毕业不超过八年的毕业生。
申请股权资助(雄鹰计划)或债权资助(雏鹰计划),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大股东,创业企业注册地在上海且成立不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