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大学生创业补贴用于对全日制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在大理市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支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扶贫成效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明显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其创业活动。对在国家级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经高校创业平台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指标及标准
大学生创业补贴按项目指标管理。2021年,大理市下达州级评选指标数为8项。合格登记完成后,经县级现场检查和初审后,建议国家级评估给予一次性免费创业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个项目的具体补贴金额由评估小组结合项目实际评估确定。已享受大学生创业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
在大理市城区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向大理市就业局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创业项目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审核原件后退回证明材料并留存复印件。
四、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一)县(市)级初审。大理市就业局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各类材料、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核证件原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见附件4),符合要求并经审查合格后向国家推荐。
(二)状态标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认定。对支持的项目,在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金分配。经公示无异议的,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创业补贴资金逐级兑现至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人账户。
于2021年5月21日前大理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请现场收集相关表格,向大理市就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服务地点:大理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理市就业局
咨询服务电话: 0872—2367858
大理市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