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快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吧!
最多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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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六家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届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函[2019]41号),对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发放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申请发放程序
组织申报
各学校要制定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管理办法,规范审核发放流程,建立责任机制。既保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的手中,又要避免让学生开具“奇葩证明”的现象,尽量通过个人现有证照和网络核验来证明,对于网络核验不通过的由学生本人上传相关证照材料。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由学校审核汇总后于10月8日前将申请相关资料和补贴资金申请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信息审核
各学校负责本校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工作。组织困难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信息(一试三份),盖章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于10月5日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申报、审核工作,形成审核报告(明确审核责任人)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审核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在10月10日对学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复核,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于10月下旬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学校账户。各学校在10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社保卡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并留存领取签收信息。
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由所属学校负责追回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因各种原因未能发放的补贴资金以及追回的补贴资金,由各学校统一于12月底前退回省人力资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采取有关措施对高校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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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内容编辑: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