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范围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一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二是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三是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证明材料);四是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五是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以上群体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负债率可控范围内(银行界定)不受其他贷款记录限制。
二、贷款额度、期限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
元提高至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小微企业按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贴息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
全额贴息,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