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必需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6、生物医药产业其他领域重大产业发展项目。
二、支持方式和比例
根据《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77号),本指南项目一般采用投资补助方式予以资助。原则上产业发展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新增投资的10%,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用项目、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比例不超过新增投资的30%。本指南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地点须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已完成项目备案和环境评估(备案)等相关基础工作并具备项目建设实施相关的基本条件。
3、申报项目新增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含),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创新型强、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优先支持新增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
4、申报材料须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实施目标和方案。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名称、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登记和表述应一致。
5、已获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指南不再支持。正在申报其他市级资金渠道支持的、与本申请内容相关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
6、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诚信行为将被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四、申报方式
1、
本指南公开发布,常年受理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9日,以收到合格的电子版和书面申报材料为准。
2、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来源等有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时提交。
3、申报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扫描提交电子版。
4、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5、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申报单位所在区科委/科经委备案。
五、联系方式
材料提交联系人:彭卡-335,
市科委联系人:侯剑锋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崔凯
联系地址:上海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浦东新区李时珍路288号307室
联系电子邮箱:@
附件: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下载地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日
转载来源:上海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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