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标准上,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从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四个方面对强制退市规定进行了完善,并将征求意见稿中新增的“市值低于5亿元”的退市指标降低为“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如果未来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资本价值不被投资者所认可、市值持续低于3亿元,公司则面临着被退市的局面。另外两项不需修改的新增退市指标为财务类指标和规范类标准。其中新增的财务类指标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引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退市触发年限为两年。原本改革前,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亏损4年才会触发退市,时间过长,且有很多ST公司采用调整财务数据、虚增收入、资产重组、政府补助等手段来规避此项退市指标。新增的财务类退市标准,缩短了触发年限,“净利润+营收”的组合指标,能及时的淘汰既无盈利能力、经营能力也低下的劣质上市公司。新增的规范类指标为:“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此指标意在强化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有充分、真实、有效的信息做参考。同时创业板新版退市规定,简化了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这体现了创业板将实现高效退市,对于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上市公司将坚决退市。
创业板从成立发展到今天已有近11年的时间,目前累计上市过的公司有817家,其中退市的仅有两家。一家为大华农,被温氏股份吸收合并;另一家是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退市,是唯一一家被强制退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形成了高效且多元化的退市制度,创业板80多家壳资源公司以及其他质量欠佳的公司在未来都将面临退市。因创业板是一个存量市场,它将比科创板更早形成退市常态化。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在多通道的IPO及退市制度下,创业板市场将“有进有出”,形成良性循环,真正优秀的公司经过大浪淘沙后被保留下来,进而使创业板整体得到良性发展。
(作者系如是资本董事总经理、如是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如是资本高级投资经理张杰对本文亦有贡献)
知识小贴士:
贴
新《证券法》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