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三)正常运营12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其中属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的,提供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佐证资料。
(四)属就业重点群体的佐证材料:
1.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资料
3.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返乡农民工需提供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出具的返乡创业佐证资料
5.农村贫困劳动力需提供已建档立卡的相关证明
6.被征地农民需提供征地协议复印件
7.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师级以上的随军批复
8.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 9.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
4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
申报对象按属地原则,于6月30日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申报材料报送时须提供各类证明、证件的原件核验,所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份)。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指导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申报单位,在长沙市创业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完成项目的网络申报工作。
(二)审核汇总:
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核定初创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及补贴金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需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于7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长沙市人社局(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2501室)。
(三)公示抽查:
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开展集中复核工作,确定补贴对象及金额,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