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靠大项目、大企业,更要发挥中小企业的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经部部长吕薇在2月24日闭幕的全国政策咨询工作会上作专题报告时表示,在技术不成熟、产业发展初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以小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为主,因此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兴技术产业,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能过早以规模标准为门槛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
吕薇认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长期战略,切忌短期行为。应根据技术和市场成熟度,分层次发展。她表示,要发展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发展一批”指在技术相对成熟,应用前景明朗、具有规模效益的领域里可以通过大项目投资去发展;“培育一批”指技术路线尚未稳定,处于发展初期和成长期,要鼓励基于创新的创业企业,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新兴产业;“储备一批”指处于技术开发阶段,支持一些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研究开发,培育可商业化的技术,为发展未来的新兴产业做准备。
当前,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未来五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要达到GDP的8%,2020年达到15%。目前,各地正在加快部署,形成新一轮投资热潮。
对此,吕薇提出,地方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突出地区优势,建设特色产业群。主要包括:要符合国家确定的产业范围,落实到产品、技术领域和商业模式;注意质量,防止片面追求数量;要因地制宜,集中力量培育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群,防止产业雷同和低水平重复;根据技术相对成熟、市场潜力和地区的技术和产业配套基础选择重点发展方向;注意防范政策和制度风险等。
此外,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乱象,比如“有些项目缺乏科学论证和准确资源评估,刚上马就被叫停;有些项目,没有经过示范工程就上马。”吕薇表示,一定要建立以真实成本效益分析为基础的投资决策机制。要考虑社会成本效益,不仅是单个项目的财务和经济成本效益,还要考察全寿命期的能源转化效率和环境影响。重大技术的应用推广要进行全寿命期内能源转化效率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能源效率和环境影响确定优先顺序和优惠政策。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政府重点支持应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
吕薇说,在成熟技术产业与新兴技术产业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不同。在技术追赶阶段,技术路线和市场明确,政府可以通过规划和投资项目引导;而在新兴技术产业化初期,技术路线不明晰,市场不确定,主要靠市场选择。许多新兴产业都不是规划出来的。她表示,根据国际经验,政府应重点支持核心技术研究开发,重大技术示范项目,早期市场培育;要公平支持各种不同的技术路线,通过制定能耗、安全、环保等标准,建立市场准入标准,由市场选择新兴产业的技术方向;建立反映稀缺性和环境影响的资源价格和税收体系,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和引导企业创新。
“靠政府资助的产业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政府资助只能是阶段性的。”吕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