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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小微企业可领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涨至2万元

大众网威海8月12日讯(通讯员许晓瑜记者张波)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获悉,威海将对小微企业进行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条件的,可在正常经营期内连续申请补贴3年。

据了解,对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创业者,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2013年10月1日后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报酬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企业法定代表人属威海市农村居民身份,在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中心区域、六大重点区域(东部滨海新城、双岛湾科技城、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威海南海新区、乳山滨海新区、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和十个重点镇(文登区葛家镇、荣成市俚岛镇、乳山市海阳所镇、环翠区张村镇,以及荣成市成山镇、虎山镇,文登区宋村镇,乳山市乳山口镇,环翠区温泉镇和临港区苘山镇)自主创办小微企业,并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条件的,可在正常经营期内连续申请补贴3年。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