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改革方案正式落地。
4月27日晚,证监会和深交所相继发布了一批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并就此公开征求意见。创业板实施注册制的大幕已经拉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迎来新篇章。
根据公布的计划,创业板在发行审核方式、股票交易规则、投资者适当性、并购重组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已经存在十几年的创业板未来会是什么样?创业板接管科创板注册制后,会对a股市场产生什么影响?创业板与科创板在制度上有何异同?本文围绕这三个问题进行了盘点。
第一个问题:如何评价这次创业板改革?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The Paper》采访时表示,创业板改革落地速度略高于预期,可能与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要改革作为经济发展动力有关。创业板的推出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创业板的推出提高了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服务能力,帮助中国经济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创业板改革的快速实施体现了“以改革的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李湛评论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并不是简单复制科创板的改革,而是与科创板进行分工,以促进形成侧重点不同、相互补充的适度竞争格局。科创板主要定位于服务“硬科技”企业,而现有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相对分散。从这个角度来看,创业板可以对技术软、成长性高但偏向传统行业的企业试点注册制。
同时,他谨慎提醒,创业板改革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和预期,但其影响不能高估。从科创板过去一年的经验来看,a股包括科创板的走势主要受内外部经济金融形势的影响。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市场的后续走势更多取决于后续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例如,美国国会批准了总额近3万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措施,约占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5%。相比之下,中国的逆周期调整仍有很大空间。
兴业证券策略团队表示,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加速资本市场改革,加速市场优胜劣汰,推动更多与新经济相关的公司登陆资本市场,提升市场风险偏好。一方面,它将继续惠及券商,尤其是龙头券商。另一方面,基本面坚实的新经济龙头公司将呈现稀缺性,估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该机构预计,创业板改革计划的正式实施要等到三季度,需要关注实施阶段和整体供给情况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
第二问:创业板改革之后和科创板有哪些异同?
根据兴业证券的总结,改革后创业板与科创板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价格限制是一样的。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后,新上市企业前5个交易日没有设置价格涨跌幅限制,随后价格涨跌幅限制由目前的10%调整为20%。
第二,注册流程是一样的。在试点注册制安排上,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总体一致,注册程序分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
第三,融资融券与科创板相同。根据创业板发行的上市股份
第二,在上市行业中,科创板要突出“硬技术”的特点。明确创业板定位,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意、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体现与科创板的差异化发展。
e="font-size:15px;">第三,在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上,科创板要求投资者具备50万元的资产门槛,但创业板对存量投资者不设要求,对新增投资者的资产门槛则定为10万元。对于这一准入门槛的差异,证监会在4月27日晚间的答记者问中称,创业板和科创板都承担着资本市场服务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两个板块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科创板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同时,科创板允许未盈利的企业发行上市,而创业板在改革初期上市的企业均为盈利企业。因此,两个板块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存在差异,是符合两个板块各自定位和实际情况的。目前看,创业板投资者人数虽然多于科创板,但两个市场规模不同、体量不同,上市公司数量不同,不能简单用投资者绝对数量多少来判断市场流动性。此外,两个板块的制度安排在运行一段时间后,都将进行评估完善。
第三问:创业板有哪些关键改革方向?
澎湃新闻记者将深交所、证监会发布的规则梳理出最受关注的五大变动方向,供投资者参考。
变动一:新增投资者设两大门槛
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申请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10万元,注意,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不包括在内。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如果是已经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即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存量投资者如果首次参与按照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申购、交易,还需要以纸面或电子方式重新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变动二:涨跌停板放宽至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此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变动三:注册制审核
创业板改革的根本变化之一,就是从过去的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与科创板类似,未来创业板的新股发行申请将有交易所进行审核,通过后交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具体的流程包括:明确受理、问询与回复、中止与恢复审核、上市委审议、提交注册。
根据规则,发行上市审核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时间同样不超过3个月。
变动四:上市条件优化
创业板改革之后,市场包容性明显提升,通过多元化上市条件的设置,对红筹、VIE架构、未盈利企业张开了怀抱。
上市规则要求,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变动五:设立上市委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委对发行上市审核机构提交的审核报告和发行。
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议;对发行人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终止审核决定进行复审;同时对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供咨询。
创业板上市委人数上限是60人,审议事项包括再融资、重组上市。根据规则,审议发现发行人存在尚待核实的重大问题,委员难以作出判断、无法形成审议意见的,经合议可暂缓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