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申请海口市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的农丰宝公司,现在已经倒闭了。图为本报记者谢
污泥购自污水处理厂,用于生产生物有机肥转卖……海南省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海南农丰宝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丰宝公司)控制人娄斌飞说,他公司当年打造的绿色循环经济项目,不仅能解决污泥处理问题,还能让污水处理厂获得利润。
项目投产前,娄斌飞的企业被解散清算。
事情应该从18年前说起。2002年,农丰宝公司受海口市政府邀请,在海口处理污泥。农丰宝公司因污染治理有效,于2011年通过海南省水务局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海口市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并于年底获批立项,获得中央支持资金。
2012年9月,海南水务部下属国有企业海南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水务公司)与农丰宝公司成立海南农丰宝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丰宝环保公司)。
国资控股后,该项目被海南水务公司与四川北港广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海南空海环境生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空海环保公司)“摘得”,中央拨付海口污泥示范中心的款项随之划转。
交易公告显示,海口市水务局斥资7500万元向空海环保公司购买了3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
按照娄斌飞原来的处理技术和发展方向,这个项目本来可以让污水处理厂和农丰宝环保公司都盈利;空海环保有限公司接手后,海口市政府每年向该公司支付2500万元购买服务和处理污泥。
盈利的企业就是亏损的企业。海南省水务投资公司全资控股的海南水务集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主任王建国向本报解释,当时环保压力没那么大,可以随意填埋;现在必须无害化处理,因为污泥量大,环保压力大,政府只能购买服务。
此外,据一位来自西部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专家说,该报称,中央政府拨出的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名称、业主、项目位置的调整属于重大变更,应按规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近日告诉本报记者,该项目一直叫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从未改变过,不需要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NDRC为这个项目申请并安排了中央资金。
但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015年7月8日,该委员会同意将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更名为海口生物示范中心。海南省财政厅文件也确认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于2015年8月以海口污泥示范中心名义申请国家专项资金。
娄斌飞因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突出贡献,于2008年2月获得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海口市政府“特事特办”的招商引资楼斌飞是浙江义乌人,他1998年4月成立儋州农丰肥料有限公司。因公司生产的都是“大路货”,企业和产品都没有竞争力。
一次偶然机会,楼斌飞认识了从事微生物研究的中国农业大学退休教授梅汝鸿。在梅汝鸿的建议下,楼斌飞开始探索城市污泥的无害化处理,考虑往“循环经济”的方向发展。
经他人引荐,儋州农丰肥料公司从1998年10月开始对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农林应用和市场化研究,并在2002年5月成立了农丰宝公司。
海口市城乡建设局2002年发给海口市政府的请示文件显示,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大量的污泥在厂区露天堆放,造成环境、空气严重污染,厂区周边居民纷纷向市政府、市人大以及新闻媒体投诉。同时,污泥在运往颜春岭垃圾场填埋时,因臭气难闻,遭到澄迈县农民拦路阻拦。
请示文件称,因为当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要对海口市环保模范城进行考核,海口市城建局请海口市政府尽快出面与澄迈县协调。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脱水污泥的处置问题,海口市污水处理厂联系到农丰宝公司。
2002年9月,海口市政府决定“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特事特办,尽快审批,手续齐全后政府可同意污水处理厂与农丰宝公司签订污泥购销合同,并允许开始生产”。
上述文件显示,海口市污水处理厂与农丰宝公司达成每吨15元包销污泥的十年期合作意向,污水处理厂每年有50余万元收入,此举也节省了污水处理厂用于填埋污泥的大量土地和每年220余万元污泥处理费用。
楼斌飞说,经过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后,农丰宝公司最终落户海口白水塘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内。
在落户海口后,经过多年实验后,楼斌飞摸索出利用微生物处理城镇污泥的方法,研发出城镇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及农林业循环利用全套技术,包括污泥专用发酵菌剂生产技术、污泥深度脱水发酵工艺技术、生物有机肥生产技术和系列污泥专用处理设备,申请污泥处理相关专利10多项。
农丰宝公司获评“海南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企业”,并入选海南首家“循环经济实验基地”,楼斌飞也获得海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海南省财政厅2015年拨款文件显示,海口生物资源利用示范中心项目仍以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名义,申领2957万元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专项资金。
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
因农丰宝公司在污泥处理方面的独特优势,2009年5月,海南省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发出《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的通知》。在海南省水务厅的领导下,楼斌飞名下的海南福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完成《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同年8月2日海南省水务厅将《关于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立项的函》发往海南省发改委。
海南省水务厅在函中称:该厅曾组织农丰宝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经专家评审,在此基础上,该厅2011年4月组织省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对长期从事海口白沙门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的农丰宝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考察,调研组充分肯定农丰宝公司在污泥综合利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结合生态省创建等实际情况,该厅组织编制《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污泥项目建议书》),并请海南省发改委予以立项。
《污泥项目建议书》显示,该项目的主管单位是海南省水务厅,项目实施单位为农丰宝公司。楼斌飞说,项目虽以水务厅名义申报,但实际工作由农丰宝公司负责。
针对立项函,海南省发改委2011年9月30日回函称,原则同意水务厅建设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并要求水务厅按原国家计委相关规定和海南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项目建设运营公司,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经营等实行全过程负责。并抓紧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工作。
楼斌飞说,2011年年底,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规模为1.435亿元,其中中央扶持资金8616万元,省配套2900万元,企业自筹2900万元。
楼斌飞没想到,这个项目给他带来莫大希望的同时,也毁掉他半辈子的心血。
海南省发改委发函同意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更名、变更业主单位、项目地点变更。
验资被拒和另组建的公司
楼斌飞告诉澎湃新闻,海口污泥示范中心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后,“海南省水务厅、发改委以民营企业不能独自承担环保民生项目为由,要求国资控股”,并要求农丰宝公司起草《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组建项目法人公司方案》(以下简称:《法人公司方案》)。
但海南省水务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并没有不允许民营企业独自承担环保民生项目的规定。
农丰宝公司在递交《法人公司方案》后,海南省水务厅和发改委发布《关于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定向募股的征询函》(以下简称:《征询函》),决定组建项目公司,并定向募集资金。
2012年6月27日,海南省召开海口污泥示范中心专题会议,决定海南水务公司与农丰宝公司共同组建农丰宝环保公司,海南水务公司为控股股东。此外,经当时海南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2012年9月20日,海南水务公司与农丰宝公司注册成立农丰宝环保公司,出资比例为国资55%,农丰宝占45%。海南水务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尤魁兼任农丰宝环保公司董事长、楼斌飞任总经理。
海南省政府多份文件显示,尽管海南省委、省政府将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列为重点项目,且相关省领导多次开会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但该项目一直未建设。
同时,澎湃新闻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2012年5月,该厅就将财政部下达给海口污泥示范中心的首批3000万元专项资金,划拨到海南省水务厅。但楼斌飞表示,3000万元专项资金一直未投入到项目中去。
全资控股海南水务投资公司的海南省水务集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王建国告诉澎湃新闻,项目和资金一直未动,是因农丰宝公司用于注资的实物不符合公司发展,所以未接收验资。农丰宝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项目就一直搁置着。
楼斌飞对此表示,王建国的说法并不属实。他提供的《征询函》中约定,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拟在农丰宝公司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及技术经验基础上建设。资金落实方面,农丰宝公司以实物作价出资,作为污泥处理的成熟技术与生产商,拟以现有经营性净资产作价出资。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上述陈成主持的专题会议上,也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农丰宝公司现有的土地、厂房、设备及专利技术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作价出资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经海南水务公司与农丰宝公司申请,海南瑞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3年3月对农丰宝公司有形和无形资产作出《资产评估报告书》,农丰宝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为8700余万元。
楼斌飞说,实物出资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在农丰宝公司和海南水务公司签字同意后,由海南水务公司上级报请海南省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并被通过,但海南省水务公司拒绝接收农丰宝公司资产及资料移交。
海南水务公司和农丰宝公司争论“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2014年9月与四川北控广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海控环保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海控环保公司成立时国资占股55%,经营范围与农丰宝环保公司雷同。
楼斌飞知道项目被“摘桃子”是在2015年11月,海南省有关部门找他谈话调查王尤魁违法违纪问题时,告知他农丰宝公司申报的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和中央专项资金被转移到海控环保公司。
王建国表示,因为项目不能一直拖着,农丰宝公司一直不履行出资义务,他们只好另外组建公司推进项目,项目是省里和国家层面的,不能不动。成立新公司后,项目很快就开展了。
据海南本地媒体报道,海口生物利用中心2015年9月29日开工建设,是海南省政府的督办项目,也是海口市政府重点项目。2018年1月15日正式投产试运行。
海南发改委称项目从未变更
西部某市发改委专家告诉澎湃新闻,中央拨付的款项需跟项目走,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地点进行调整属于重大变更,依规要上报国家发改委。但是,如果上报,项目会面临重新立项或资金被中央收回的可能。
对于项目是否需要重新立项的问题,王建国认为,最后项目相当于重新立项,因为国家不可能就同一事项投两次钱。由于国家资金是跟着申报项目的,原来的项目在A地,但地不符合环保要求,根本做不成。为把项目留下,他们就做了一个类似的项目。它对海口而言,都是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生物利用。当时环保压力那么大,不可能不做事,A地做不成就到另外的地方做。
澎湃新闻致函海南省发改委后,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项目一直叫海口生物示范中心,因从未变更,就不需要给国家发改委报告。发改委是针对这个项目去申请和安排中央资金,中央资金也安排到位了,而且全部投入建设。他们对该项目也未重新立项。并表示这是经核实过的。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发改委登记的一直是海口生物示范中心,是海控环保公司负责投资,该项目已建成投产,目前在正常运营。
但澎湃新闻获得的海南省发改委文件却显示,2015年7月8日,海南省发改委就复函海南省水务厅,同意将海口污泥示范中心更名为海口生物示范中心项目,业主单位由农丰宝公司变更为海控环保公司,项目地点也进行调整。
同时,海南省财政厅的文件也显示,2015年8月,海口生物利用中心仍以海口污泥利用中心的名义,申领了2957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海南省财政厅工作人员经查询材料后告诉澎湃新闻,海口生物示范中心以海口污泥示范中心名义共申领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957万元,余下的3328万元虽有申领但未获批准。
海南省财政厅2018年8月的拨款文件中,称2957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海口污泥综合利用示范中心项目,并要求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实际上,此时该项目已被更名。
政府赚钱项目变倒贴2500万买服务
在得知项目和国家给予项目的专项资金遭转移,楼斌飞向海南省水务厅、国资委反映无果后,从2017年12月起,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和海南省发改委稽查处反映情况,请求对此事进行调查。
在楼斌飞反映情况过程中,海南水务公司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并于2018年1月4日获法院立案。
海南水务公司认为,农丰宝公司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而水务公司出资的现金为国有资金。双方成立公司是为了建设、实施海口污泥示范中心项目,达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农丰宝环保公司成立以来,没有实际生产经营,也没有任何营业收入,不具备建设、实施海口污泥示范中心的实力,导致项目业主变更他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巨大。
海南水务公司诉称,这种损失与正常市场经营风险无关,是由于农丰宝环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陷入僵局,且无其他解决途径,为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唯有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
虽然农丰宝公司对海南水务公司的诉求进行抗辩,但未被法院采纳。海口中院2018年8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解散农丰宝环保公司。
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农丰宝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体提起上诉,海南省高院经审理后2019年5月30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楼斌飞说,他经营农丰宝公司期间,原本每年花50余万元向污水处理厂买污泥,污水处理厂也省去污泥处理费。因为当时海口的污泥无重金属超标,农丰宝公司通过购买污泥、经微生物处理,每4吨污泥就可生产1吨生物有机肥。公司按“以销定产”年产生物有机肥和复合肥4万余吨,年利润最低五百万元。如今,海口市政府每年需花巨资向海控环保公司购买服务。
海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显示,2018年,海口市水务局向海控环保公司购买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三年的合同价为7500万元,平均每年2500万元。
王建国对此表示,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环保压力没那么大,可以随意填埋。现在有法律要求,不能随便处置,一定要无害化处理,因为污泥量大、环保压力大,政府就只能购买服务。
对于楼斌飞和农丰宝公司的投诉举报,王建国认为,“这个项目整个建立起来,他(注:楼斌飞)确实起到一定的作用,这得承认。但不能因为头是他开的,就一定要他来吃果子,这不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