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第五届)环境施治论坛”,E20环境平台水业研究中心负责人、首席行业分析师井媛媛发布了2019《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分析报告》,并从标准、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三个方面对村镇污水发展做了整体概述。
井媛媛介绍,E20研究院对村镇污水的研究,分成三个区域—城市、建制镇、农村,三个行政区划在治理模式、收费标准、机制选择上完全不同,行业里在做污水处理项目时也同样对村和镇进行了区分,村指的农村,镇指的建制镇。
一、标准
“农村污水排放标准一直备受关注,很多专家针对污水标准做了探讨,我们也做了简单的盘点”。井媛媛介绍,目前有16个省市发布了农村污水排放标准,2018年10月,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之后,有11个省市发布了农村污水排放标准。
2018年10月之后颁布的排放标准排,均按照通知要求规定明确农村污水排放标准适用于规模在500吨以下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以上规模(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参照执行或者该省城市污水排放地方标准。
虽然已有16省市颁布了地方排放标准,据E20水业研究中心统计,目前仍有78%左右农村污水项目执行是一级A排放标准,这里农村污水项目既包含建制镇也包含农村。
注:数据来源:财政部PPP库项目信息,公开中标项目信息。
二、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服务费
村镇污水该收多少钱?
E20研究院在研究村镇污水时,将农村污水费分成两个概念: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费政府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而污水处理服务费是指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通常在项目合同中表现为BOT价格。
发改委《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城市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95元,建制镇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5元。“在即将发布的2019《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分析报告》对我们村镇污水处理费的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井媛媛介绍到:“据E20水业研究中心针对统计到的16个省市部分建制镇数据显示,其污水处理费均值0.65元,污水处理费区间在0.59-0.95元之间。此外,未达到0.85元的建制镇中,已有64%的建制镇从政策层面出台了调价文件。但是,调价文件并非统一要求提高到0.85元,部分建制镇明确提出需结合当地经济状况,且调价后仍然低于0.85元。六大区之间污水处理费差值较大,中南地区在0.35-085元之间、东南地区0.2-1元、东北地区0.5-0.95元,西南地区在0.4-2.85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6个省市的数据统计仅为部分建制镇数据,并非16个省份全省征收。通过另一组数据显示,财政部PPP库中共有182个村镇污水处理项目,仅10%项目在相关资料中显示有使用者付费,目前全国展开污水处理费收费建制镇不高于10%,90%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拓展到全国的所有建制镇项目统计,开征比例或低于10%。因此,虽然从已有数据统计结果分析,0.65元/吨的均值虽低于政策要求的0.85元/吨,但尚属乐观,然后若与10%的征收建制镇叠加,且部门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建制镇缴费率较低,多因素叠加后,使用者付费风险依然较大。这种情况下村镇污水市场化推进相对困难,也就是政府财政压力依然较大。
怎么让村镇居民乐意缴费?
众所周知,在农村包括建制镇征收污水处理费非常困难;其中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当使用者未能享受到污水处理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升,怎么会有意愿支付污水处理费?目前在已颁布的相关政策中规定,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建城区域也要征收污水处理费,这更使得缴费意愿的下降;另外在已建成污水设施的区域,污水处理的有效运行率仍相对较低,不能达到居民改善生活环境的意愿,收费也难以执行。另外一方面是政府承诺未能兑现,在相关资料中发现,在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区域,要求三年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到期后未能建成,或建成之后运营方未能有效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满意的服务也就意味着征收污水费的不顺畅。
井媛媛进一步介绍:据E20水业研究中心研究发现,目前建制镇有三种收费模式:
一是统一定价模式,区域最低价格法,最常见的收费模式为统一定价模式,占比达到了90%。但统一定价模式又可分为两种:单一价格和区域最低价格。例如江苏省提出苏南地区应不低于0.6元/吨,还有广东、广西等省采用建制镇统一定价原则。
第二个方法按状态和供水模式付费,出于“公平”角度的考虑,对已运行和在建、管网覆盖和未覆盖、自来水入户和自备井用户进行区别定价。比如四川建成0.85元/吨,未建成0.4元/吨;福建提出管网未覆盖居民执行0.4元/吨,管网覆盖范围内0.8元/吨。实际操作层面,居民未曾享受到管网覆盖和污水处理厂投运带来的便利,在未建成时期开征污水处理费是存在难度的,按状态区分虽然不能完全抵消使用者的付费抵触情绪,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对容易,且相对公平。
第三个收费方式是减免优惠,农村经济状况和城市比有差距,有些地方采取减免优惠措施,例如贵州省赤水市部分镇提出“对于低保户按照5m3/户月的最高限量内免除污水处理费,其他按0.85元/吨征收”。
根据水业研究中心的调研结果,农村收费情况跟建制镇相比差的很多。目前,现有数据中,农村仅有三个省市项目中提到有使用者付费情况,收费区间在0.4—1块;虽然价格“喜人”,但是进行收费村的数量太少,换言之,目前农村污水处理仍大部分或者说全部依靠政府财政支撑。
三、市场
市场方面,多年来无论污水处理厂还是污水处理能力稳步上升的情况,尤其2017年有大幅度上升,乡镇污水处理厂个数达到5684个,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同时建制镇污水处理比例从2016年的27%涨到2017年的47%。
2017年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井媛媛指出:对于建制镇污水处理率实际情况来说,这组数据可能比实际状况乐观很多。同时,与“十三五规划”中要求的2020年建制镇达到70%的污水处理率差距较大,未来村镇水处理处理市场仍有巨大空间。
最后井媛媛总结道,目前村镇污水处理行业仍存在四个为题制约着市场的释放:
1、政府责任到位是保障
对于村镇污水治理,无论从财政支持还是居民观念的改变,以及项目的顺利运行,政府的责任至关重要。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政府的信用保障是其项目顺利开展的前提,而对于居民而言,需要政府从生活观念的导向引导群众接受污水的统一处理,并为其支付服务费用。未能如约建设或不履行约定最终将导致居民费意愿的进一步降低。
2、项目的技术选择
在村镇污水的项目建设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标准和技术;同时多纬度定价考虑支付能力,盲目的执行高排放标准或者选择复杂的、不适用实际情况的技术,必然带来后端成本的上升,给原本紧张的财政再次施压。同时应考虑到村镇污水特殊性,瞬时水量抗冲击性,设施稳定性也应项目采购中重要考核之一。
3、水量与水价的确认
不同于城市污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特别是农村区域,使用者支付能力相对较弱,以及供水方式多样等因素,在征收时应考虑实际的缴费能力和征收可能性,可采用多维度定价等模式。而在水量确认方面,由于村镇项目有供水管网、自备井等多种供水方式,水量应结合实际使用情况。
4、专业化的运维能力
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是污水处理的前提;而专业化的运维能力是污水得以有效处理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