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现金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现金期末余额-现金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现金等价物很少,所以这个公式不考虑这个因素,如果有,就要相应填写。】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期末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应付债券-期初应付债券)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贷款结束-短期贷款开始)(长期贷款结束-长期贷款开始)
在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果投资者未能按时支付股权罚款和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开始-短期借款结束)(长期借款开始-长期借款结束)[不计利息](应付债券开始-应付债券结束)[不计利息]
借方金额利息费用长期贷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应计费用中“应计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费用
融资费用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支付的现金(购买公司股份、返还合营单位的合营投资等。),以及企业分期购买、建造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首付款支付的现金除外等。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短期投资的开始-短期投资的结束)(长期股权投资的开始-长期股权投资的结束)(长期债务投资的开始-长期债务投资的结束)[在这个公式中,如果开始小于结束,将在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计算。】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应收利息期初)-(应收股利期末-应收股利期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固定资产清算”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如果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不计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在上述公式中,如果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以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计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务投资期末数-长期债务投资期初数)(不含投资收益或损失)[在此公式中,如果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将在投资回收收到的现金项目中计算。】
如果投资不能按时到达,【将被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净利润: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存货(期初数-期末数)-计提的减值准备【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计提的坏账准备。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营业收入×(1+增值税率)+(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实际收到的税费返还】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增值税率)+(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保保险】
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费”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