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走向
上海证券报
我国高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走向
编者:为了更好地预判“十三五”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作者分别从供给侧、需求侧和发展环境三方面阐述了相关因素对产业发展的影响。
⊙□张于喆王君李红宇杨威
供给侧分析:增长动力减弱
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长期因素(供应面)正在发生变化,即国内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的稀缺性问题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而当所有要素供给都已开始偏紧的背景下,依赖于成本优势继续保持增长的格局也越来越难维持,所以,如果生产函数不发生变化的话,潜在增长一定是减速的。
第一,劳动力供给,来自于人口数量的“量”的红利逐渐消失。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间所享受到的“第一人口红利”将在未来十年内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短缺对高技术产业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劳动力成本明显上升,出口比较优势将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年均受教育年限增长缓慢,难以与未来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相匹配。
第二,资本供给,仍是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一是部分行业属于前期过度融资、杠杆率较高而当期不良贷款率仍有上升风险的领域,在增速下行面临一定压力之际,行业内企业“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在以银行为主导的现有金融格局下,面对企业发展的高风险时,金融机构所要求的利息水平必然较高,就更加剧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短期内,部分行业领域的三角债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引发行业内很多企业陷入破产境地并引发行业地震。
第三,技术进步,成为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我国以技术引进为主的技术进步模式特点决定了我国创新能力滞后,对高技术产业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难以获得有价值的核心技术,容易受制于人;二是容易陷入“技术引进陷阱”,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产生技术依赖。因此,本土企业往往将关注重点放在提高生产能力方面,以此快速获取市场回报,而缺乏对支撑企业长期发展的新技术开发的长久规划。
需求侧分析:市场空间收窄
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因素也正在发生着显著变化,即高投资稳定增长的效果难现、外贸红利正逐步减弱,国内需求的扩张和结构的变化有望形成强劲拉动作用,所以,潜在增长尽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十三五”初期产业发展增速的下行趋势凸显。
第一,固定资产投资,依靠高投资稳定增长的效果恐难实现。预期投资回报率的下降、融资成本的相对高企、商业银行贷款存在政策障碍、部分领域准入门槛高等因素,抑制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和实际投资需求;同时,技术改造和升级的投资力度逐步加大,投资增长正由规模扩张向注重内涵式发展转变,未来持续的超高投资增速将放缓。
第二,消费需求,需求的扩张和结构的变化有望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形成强劲拉动作用。
一方面,面对终端消费者的(2C)消费总体平稳,且在“互联网+”时代还会有大量新消费业态和热点的涌现。但是,在“无社交不商业”的背景下,重新构建与消费者的关系以推动企业的高速发展也会面临企业架构和流程的制约。
另一方面,面对企业的(2B)消费有望爆发,但因“互联网+”的核心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结合,打破了时间、空间的界限,颠覆了既有行为和商业模式,给企业运营、生产方式带来巨大变革,且对传统产业的从业者而言,现在的尴尬是“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因此往往会遭到既得利益者“不作为”的“软抵抗”。
第三,进出口贸易,外贸红利正逐步减弱。面对全球经济下行风险不断加大、发达国家经济体失业率居高不下等困境,各国为扶持本土产业和缓解就业压力,世界经济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并有所加剧。在民粹主义背景下,各国更倾向于经济民族主义,在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则多采取贸易保护主义。
未来外需市场特别是欧美市场的疲弱,以及在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保护、出口信贷、能效标准、绿色环保标准等方面的保护主义政策浪潮,将对我国当前重规模、轻效益且产业链低端锁定的外源型发展模式形成制约。同时,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面临着发达国家制造业回归、其他低成本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的竞争等一系列挑战,依靠全球市场份额的不断增加以拉动我国产业快速发展可能会遭遇困境。
环境分析:持续优化发展
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环境因素有助于推进产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技术进步的影响。技术变化对行为产生的变化可能要远远超过技术变化本身。“互联网+”时代,云计算、大数据、社交媒体等新趋势的兴起,不仅改变了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和平台架构以及合作模式,使得互联网变革不断深化,而且互联网也有能力改变经济的各个层面,将在全球范围内带来日益广泛、深刻的影响。
“网络化的信息经济”标志着“现代社会的重要拐点”,有可能在“我们如何感受周围世界方面带来一个非常基本的转变”。也许,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地域不再是社会和经济组织活动局限的主要制约因素。
第二,政府政策的影响。鉴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益于应对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问题,总体而言,无论是宏观政策环境还是产业政策环境,更有利于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近年来,多项新的重大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结合,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实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为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出台了多项文件,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举措助推产业发展,这都有助于产业继续平稳快速增长。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系列针对产业的改革和政策从出台到落实并持续发挥功效,还需要一个过程。
趋势预测:相对高增长、比重趋势性上升的发展阶段
“十三五”时期,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着劳动力红利弱化、借贷成本难以下降、创新能力提升难度加大、需求规模增速放缓的困扰,同时,也面临着政策环境持续优化的机遇。
总体而言,产业发展将会陷入既有优势(低成本竞争优势)快速消失、新的动力(高生产率竞争优势)难以快速形成的窘境。综合以上分析,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增长趋势难以持续,将进入次高增长阶段,但是我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趋势性上升的可能性较大。
“十三五”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十二五”的发展基础,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促进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而言:
1.完善组织结构,强化协调性、全局性
在快速变化的社会发展环境中,没有一类组织架构是完善的,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因此,组织架构必须要具备可以快速调整的敏捷性、迭代学习的适应能力等特质,要能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在实践中不断迭代和优化。
对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而言,组织结构本应适应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但现实中,产业发展则受制于组织结构。因此,治理结构的变化要以职能转变、服务市场主体为核心,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为此,笔者建议,需要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法规之间的协调。为避免实际操作中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形同虚设并逐步沦落为一个信息交流平台,需要制定明确的议事规则、决策机制;并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赋予发改委相关的职能权威和履行职责的必要手段,以落实讨论结果并执行交办的具体事宜,做实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同时,鉴于在当前不恰当的“绩效”导向下,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发展相关的政府部门更趋向于相互竞争,而非在服务市场主体、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方面形成相互协作。为确保各部门具备主动分享信息和协调政策的内在动力,避免权力和责任过度集中在高层,必须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导向,并配以适合的、有效的激励机制、问责机制,以鼓励相关部门间的短期合作和目标、行为的长期改变,特别是,要为不合作而承担责任。
2.政策分类指导,突出针对性、规范性
面对全国各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热情,必须要仔细思索如何利用政府的引导作用提高和改变产业技术、产品内涵、市场应用,以避免陷入产业发展的“低端过剩、高端不足”困局,最终要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并实现由数量、速度型发展转变为真正的质量、内涵型发展。
首先,政府部门应根据技术梯度的差距采取不同策略措施,让有限财政资源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例如,针对技术差距相对较大的追赶型领域,更多应采取加强基础理论和共性技术研究的供给端支持策略,否则很容易出现“中国的扶持政策,助推国外企业发展”的窘境。特别是,政府必须重视相关领域的产业化技术,并集中有限资源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和大学、科研院所选择若干核心技术,进行协同攻关。
这里的重点是,要明确突出产业化技术而非实验室技术,真正体现出技术创新是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因为,一方面,很多技术的产业化,并非简单的线性放大;另一方面,实验室技术以实现为目的,而非以最佳经济效益条件下实现为目的。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看,也往往以现实重大问题为导向,采用对特定主体的选择性支持的、区别对待的供给端操作。
针对技术差距相对较小的前沿型领域,相关政府部门更多应加强基础研发、选择广泛跟踪的供给端支持策略,应放手企业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即,积极跟踪、随时评估、注意调整策略,需要在投入量和灵活度之间保持平衡,通过设置将来可斟酌决定的机会,试探性的少量投资保留期权,一旦前景风险降到可容忍水平且资源能力有效提升后,才会选择大规模投入;否则选择终止或者延迟投入。
为避免重大的路径失误,必须更加关注开放式协作体系的构建,不仅要加强产学研之间的互动,而且还要建立创新联盟、联合国外创新资源,以有效覆盖因源头技术的路径选择错误而导致的创新风险。同时,在政府研究资金的分配上,需要“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支持专业性强的小微企业科研资金需求;要避免企业垄断并绑架政府科研资源,极力避免一些行业龙头企业借助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及其影响力,通过排斥竞争对手、“攻关”以获得有限科研投入的问题。
其次,从产业生命周期的角度看,政府部门也应采取不同举措。在发展起步阶段,政府补助往往能通过补贴企业产能成本,带来产业高利润的吸引力、产业盈利优势,进而释放潜在产能。
产业扩张后,传统鼓励供给侧、缺乏研发专用性的政策,很难引导需求和技术的同步成长,使得政策退化为刺激同质化产品产能的增加,由此常伴随产能过剩的出现,产业盈利优势可能逐步縮小甚至转为劣势。因此,激励原始创新和转向需求培育应该成为未来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调整方向。
最后,相关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调整也需要规范化,即必须预先设定调整的相关因素,并在相关因素的变动值达到一定程度时触发调整程序,而非仅凭政府部门的喜好而随机调整。
3.提升创新能力,确保产业发展竞争力
对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一方面,从发展转型的外部要求看,产业发展不仅面临着从制造向创造的转型,而且从外部获得转型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术并成功将其内部化,也越来越难。同时,“引进、模仿、追赶”隐含着如下假设,即所有竞争者都在既有技术范式中前行;在差距相对较大时,“引进、模仿、追赶”可以节约后发国家的资金和时间成本,也有利于降低后发国家的创新风险。
但是,后发国家在追赶到一定程度后,即在和先发国家的技术差距缩小到一定幅度后,如果还仅仅是根据先发国家的技术范式不断重复的话,容易产生路径依赖和技术锁定,不仅会遇上发展的天花板,而且也很难跨越。
另一方面,从创新的内生特质看,在技术层面,由于科学技术在广泛交叉和深度融合中不断创新,创新明显具有多元性特征,即原本是单一技术的产品,在工艺与生产上开始要求各种似乎相互独立的技术;某种程度上,并非单项新技术的发展而是多项新技术共同决定了产业发展的广度、深度和高度,而各项技术之间又是相互耦合依存的,产业的发展可能被其中某项技术的发展变化所引领,存在着各种可能性。
在资金层面,新型技术的研发中,还存在着资本越来越密集的趋势。例如,在半导体芯片行业,主要包括设计和制造两部分,其中,设计行业在前期需要耗费大量资金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以及行业研发人员工资水平较高,需要较多的人力成本投入,因而具资金密集型特征;芯片开发成本还受复杂度影响而不断提升,像是苹果()的处理器SoC或是IBM的Cell等平台,总开发成本与参与的上千工程师,总价值超过数十亿美元。芯片制造业也是资金密集型的,建设一条12寸晶圆生产线就要投入40亿美元。
为此,笔者认为,对于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能力提升而言,尽管不能用政府的判断来取代企业的判断和市场选择;但是必须明确是否“不干预”足以让我国相关产业建立起有效的技术能力。
而且,后发国家在实现技术追赶的过程中,一个好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性已是普遍共识。同时,政府职能部门“做什么”和“怎么做”,必须遵从“履行职责要全面、行使权力要设限、治理方式要转变”的原则;即,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做好引导科技创新的职责而不能缺位,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避免管理具体微观事务而不能越位,政府职能部门必须要改变直接管理的行政方式而不能错位。
具体而言,针对追赶型领域创新能力的提升,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与前瞻布局,加大产业创新发展的宏观指导。
为确保产业创新发展能够沿着正确方向进行,必须既要加强对发达国家、先发企业的跟踪研究,深刻认识产业技术和产业发展的规律;又要针对我国产业发展特点及面临问题,根据未来的产业发展趋势和方向提早谋划、战略布局。即,要明确创新发展方向、创新发展路径、需要重点突破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与部件以及实现方式,制定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创新路线图”,力争做到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避免总是处于跟踪、模仿、追赶发达国家、先发企业的窘境,打破“低端、低质”的产业“低端化”往复发展的魔咒,实现加速抢占产业和技术发展制高点的目的。
同时,相关部门应组织行业协会牵头,以广阔市场作为筹码,才能在与发达国家领先企业的谈判中掌握主动,才有望能达成核心技术的转让条款,力争实现“市场换技术”并实现储备人才、完善产业链和提升创新能力的诉求;必须要避免各地“市场换税收、换产值”的旧思路,最后造成发达国家先发企业的垄断,我国则只是成为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而非掌握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强国。
针对前沿技术领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判断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则十分关键。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采取包括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专利分析法、文献计量法以及技术路线图法等在内的一套理论方法体系,对技术发展方向进行选择。
但是,政府对前沿技术发展方向的引导宜粗不宜细,应本着“布局一代、研究一代、产业化一代”的原则,要以利益导向作为引导手段而不得以行政强迫为手段,要扶持而不是指挥前沿技术及其发展方向,即,政府应支持所有类别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而不是代替企业去选择、确定具体的技术方向。
4.加大金融支持,保障产业发展活力
“十三五”期间必须要提升资本对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效率,充分发挥金融驱动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是创新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加大各级财政对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积极利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功能,探索利用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社会影响力债券(,SIB)等多种方式引导、支持社会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是增加股权投资的多样性。推动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在主板设立战略新兴板块,研究建立未赢利企业上市的制度安排。大力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金融产品,并在部分发达地区积极开展“众筹”试点,切实改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融资环境,降低资本形成的门槛,进而推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增强债权投资的服务能力。鼓励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小微金融机构发展,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在适当规避风险的基础上,推动现有银行创新贷款模式、贷款工具,综合运用封闭贷款、贷款贴息、票据、担保、融资租赁、投保贷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试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担保风险缓释基金等融资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
同时,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通过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措施提高资产流动性,开发适合高技术企业需求特点的融资产品以解决融资难的难题。
四是探索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内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加入“赤道原则”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获得相应政策优惠;同时,根据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借鉴德国等绿色金融发展成熟国家的经验,积极发展碳资产绿色融资、节能减排融资、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等绿色金融服务。
(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产业所高技术产业研究室)
责任编辑: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