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汇总
今年两会上,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举行时,曾批示:“大学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今年4月21日和6月10日,有关扶持大学生创业的内容也两次被列为国务院常务会议议题。
国务院关于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有相关的税收优惠和贴息。
提供免费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同时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不仅如此,各省市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非常重视,根据本地需求提供了更具体的支持和鼓励优惠政策。
黑龙江:大学生可以优先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创新,和毕业生一样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将有1/10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哈尔滨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补贴。凡大学生在哈市创业的,在城镇创业的对其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为鼓励大学生返乡创新创业。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在短时间内形成经济增长点的优秀和重点科技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与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大力扶持网络创业。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重庆: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资助一批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充至每年1亿元。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凡在建邺区工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奖励补贴。
陕西:高校毕业生可接受SYB模块培训“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合格后6个月内成功开业且在开业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3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开业单位企业正常经营的,再按800元/人对创业培训机构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组织相关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论证,提供开业过程中的信息咨询,指导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手续;个人自主创业且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扶持;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贷款扶持。
山东:扩大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支持范围,通过财政奖补支持,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提供优良的创业平台。
安徽合肥: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和房租、水电费补贴,为大学生提供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内蒙古: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业态创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西藏拉萨: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预计将于2016年6月完工建成,届时,拉萨市的大学生们可以在孵化园内直接享受到减免场租费等多项“政策红包”。
新疆乌鲁木齐:在天山区建创业孵化基地,既为创业者提供场地、给予政策帮扶,还让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实习,为他们今后的创业积累经验。
毕业季将至,大学生创业政策知
山东省政府发布高等教育综合改革“33条”,其中,“允许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引发舆论关注。而据报道,去年5月以来,国家层面专门发布促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文件,一年来,全国已有20余省份出台了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改革方案。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大学生成为重要的创业主力。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本月9日,山东省政府发布高等教育综合改革“33条”,规定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休学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并提高实践课比重,“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开放式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
广西、北京、上海等在内的20余省份也都纷纷出台了各自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鼓励政策多有相似,但广西的休学年限为2至5年,但各地均不超过8年。
目前,毕业季将至,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却是很多大学生的盲区。去年10月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工商总局个体司曾制作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手册》,涵盖了税收、贷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详见右文。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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