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地处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中部枢纽和省会中心城市福州南翼,总面积2430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5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911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万人,是“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和建设试点县”、“国家农业产业化基地”和“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全国台创园绩效考评中,我园连续三个年度位列“优秀”行列。
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创建于1999年,2011年6月升格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全园规划面积30万亩(含山地12万亩、浅海滩涂13万亩、耕地5万亩),分为核心区和拓展区,其中:核心区位于阳下街道溪头村,规划面积3600亩,融侨集团计划投资100多亿元在核心区规划开发田园科创小镇,发展现代农业、福清特色农产品互联网交易平台、农业科技研究中心、农业产业供应链金融。拓展区已覆盖全市16个镇街,截止目前,共有台资独资、融台合资、融台合作农业企业59家,其中台资独资、融台合资38家,涉及农产品种植、苗木栽培、农产品加工、水产养殖、花卉培植、文创农业、休闲农业等全产业链农业,总投资达亿元,其中利用台资5969万美元。2018以来,为了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提升融台农业合作水平,福清台创园在三华园区成功打造融台农业合作的示范园区的基础上,新设立福清台创园闽鳟鱼世界、福清台创园台湾真柏盆景制作玉山基地等两个示范园区,努力突破了台创园没有招商园区的困境,走出一条“政府出载体、企业出平台”的政企合作的园区发展模式,通过政策扶持带动企业持续投入,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2017年被福州市台办授予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之后,2018年被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被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同意设立台湾高校学生农业教学实践基地,机制创新发展方面的举措在全国台创园评价中取得最高得分。
近年来,管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岸关系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31条”、“26条”、福建省“66条”、福州市“68条”等惠台政策举措,立足创新先行,优化服务引导,推动两岸农业融合,努力将福清建成台湾农民“登陆”的第一家园。近三年,共安排中央、省、福州市及本级财政专项资金2430万元用于扶持园内30家台企“五新”引进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导企业配套投资万元。帮助3家企业累计15次争取农业农村部贷款贴息补助万元。积极协调供电、物价部门,帮助21家企业办理了电价七折优惠的审批手续,每年可为企业节省电费450多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引进台湾农业新优品种610多种、先进技术80多项、先进机械设备380多台(套),全市累计种植推广面积9.8万亩,带动60多家企业和3.8万农户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年增加农民收入3.6亿元以上。2019年园区企业总产值亿元,比增4.2%。园区企业的蓬勃发展有力地促进了融台农业合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