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向高校明确相关事宜》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才新政23条,吸引聚集各类高层次人才立足西安创新创业,共促西安发展,打造西安“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西安市将以西商大会以及首届科技人才峰会暨“梦回长安校友行”活动为契机,依托高校人才与科研优势,加快引进高层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来西安进行项目落地及成果转化,现就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团队范围
我校现有创新创业团队及拟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均可申报。申报团队应属以下两类团队之一:
1.国内外顶尖人才团队(A类团队):应至少有1名负责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为经认定的A类人才,核心成员至少是经认定的D类以上人才(含D类)。
2.国内领军人才团队(B类团队):应至少有1名负责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为经认定的B类人才,核心成员至少是经认定的D类人才。
人才分类标准请参照附件1。
(二)申报团队基本标准
1.人才团队须在西安有即将落地或已经落地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人才团队应有显著创新业绩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团队。
3.团队的构成要求专业结构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各环节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团队达到具体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4.团队负责人以及核心成员应将主要精力放在西安的创业和项目推进上,不鼓励项目推进过程中团队成员多处多地兼职、禁止经政府补贴的项目多头申报。
5.所带项目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团队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的一定资金基础,且后续资金也有保障。
二、政策支持
各单位推荐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确认创业项目签约的,经考察符合西安市人才新政23条中引进人才资助和奖补条件的,市委、市政府将在8月21日西商大会以及“校友行”活动的项目签约仪式上,按政策规定,现场给予奖补资金,标准为A类人才团队500万元、B类人才团队30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7月21日-7月24日: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范围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将《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相关审查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纸质版于7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14室),电子版发送至rcb@。
(二)7月24日-7月25日:学校审核、汇总人才团队信息并形成推荐材料,报送西安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与签约对本单位学科发展的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
(二)严格把关,坚持唯才是举。各单位要对人才团队全面考察,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标准程序选拔推荐人才团队,坚持公平公正、唯才是举,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9-
邮箱:r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