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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仑科(2016)18号)和《北仑区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仑科《2019》4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智团创业计划,是指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来甬创新创业人才)、高校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携带技术、项目、团队等形式,在我市创办领办创新型初创企业,实现知识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近五年内注册且已备案为市创新型初创企业(是否备案请查阅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立项通知);

2、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来自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学毕业生,或者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人员;

3、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产品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4、具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必要的研发条件和稳定的研发投入,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5、应用的科技成果由创业团队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如企业已承担市级及以上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

1、企业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点击“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由“CX--Z01智团创业项目”栏目在线填写申报表,并将可行性报告电子文档上传系统。

2、同时请上传项目前三位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如有合作单位的,请上传合作协议。

3、本次申报,不给予受理编号。企业在填报后随时关注项目动态,如需要修改的请及时修改并上报;格式审查无问题后会电话通知企业提交书面材料。

4、相关材料:

(1)申报表;

(2)可行性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前三位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

(5)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6)产品技术成果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等);

(7)市场成熟度证明材料(有相关销售发票、客户反馈报告等);

(8)研发投入独立记账证明(研发费用科目余额表或者加计扣除等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5、企业由在线申报系统打印纸质材料,与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资料一同装订成册后(一式二份)提交到北仑区明州西路470号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姜杰、乐忆民,联系电话:、。

三、其他

1、智团创业计划优先支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在孵企业,以及已经获得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的企业。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张、尽量正反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后需填写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应采用纯色厚纸、勿喷(涂)塑,统一印制《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格式。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网上受理为11月15日;书面材料为11月20日。 

附件:2020年度智团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封面格式.doc

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