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入驻项目的通知
为鼓励和扶持学生自主创业,搭建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能力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经学校研究决定,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将于近期开园营业,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适合入驻我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2、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东华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开展创业活动需经家长和所在学院同意。
3、创业团队应有本校的指导教师,自愿接受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4、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大学生经营;鼓励创业项目与学校专业教学紧密结合的项目入驻;鼓励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创意类、技术服务类和生活配套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5、创业项目审批后,必须保证能在创业园中正常开展活动。
6、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7、不接受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创业项目入园。
二、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根据《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之规定,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报书》,可到学院团委领取或在华团在线网站下载。
2、各学院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推荐申报校级立项。
3、学校邀请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现场答辩。
4、对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可在学校创新创业指
导中心登记,并与指导中心签订入驻协议书。
5、学校颁发准入文件,团队正式入驻创业园开展活动。
三、其它
1、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活动是培养学生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实施。
2、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校团委办公室(学工楼305),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1)《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二份)
(2)《东华理工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共青团东华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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