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育我校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积极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吸纳优秀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根据《滨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在以往项目陆续孵化结束的基础上,决定遴选新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
年
11月14日至11月23日
二、申报条件
1、滨州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为在校本科生且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担任负责人)申报人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
2、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且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
3、每个创业孵化团队至少聘请一名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入驻学生的团队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
4、创业孵化项目原则上与专业紧密联系,有前期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
5、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6、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需征得家长支持,团队成员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8、重复性较强的自媒体项目、电商项目等有计划的控制入驻;
9、以下情形优先考虑入驻:
1)结合学校特色,凸显航空特色的创业项目;
2)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各类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以及对在校学生创新创业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3)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成功立项或结项项目;
4)结合精准扶贫、农村振兴等方面的互联网+创业项目;
5)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
6)依托科研项目,有成熟技术成果支撑或专利的创业项目;
7)具有较强公益性、示范性、展示性、专业性的优质创业项目。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院组织报名申报。
1)通过班会等形式传达到每位学生,确保有创业意向的学生积极参与。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报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孵化团队负责人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滨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表》(附件1)、《滨州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请书》(附件2)、经学院评选审核汇总盖章后上报,同时以院系+入驻项目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
2、复审
招生就业处会同二级学院将对推报项目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答辩名单。
3、专家评审
由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评选入围的项目统一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孵化协议,办理模拟工商注册、核发校内注册营业执照,入驻基地。
四、申报创业项目须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