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将一辆汽车卖给乙方,隐瞒了该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在订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无意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要求终止订立买卖合同。请问,乙方签订销售合同所花的2000元,可以向甲方索赔吗?
【解题思路】
既然问乙方能否要求甲方赔偿订立买卖合同所花的2000元,民法上常见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三种:一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三,缔约过失赔偿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可以排除的是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本案买卖合同尚未订立,所以不可能违反约定。其次,可以排除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为在本案中,A并没有侵犯B的固有利益,B为订立合同所花费的2000元在性质上只是一笔费用,并不是损失,因为在花费这笔费用时,B是自愿花费的,但这笔费用的目的由于后来的合同解除而落空,使B遭受损失,这与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直接和被动损失是不同的。就缔约过失责任而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的;(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本案中,甲方为了卖车,故意隐瞒车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致使乙方解除合同,进而损失了其为订立合同所花的2000元,遭受损失,故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参考答案】
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这2000元,因为甲方故意隐瞒了与买卖合同订立有关的重要事实(即该车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为相信合同可以订立而花费的2000元的全部损失。根据《民法典》第500条,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赔偿乙方为订立合同所花费的2000元。
【举一反三】
在事实延伸方面,还可以设置以下问题:
(1)如果乙方花5万元乘坐私人飞机订立合同,甲方是否需要补偿乙方这5万元?
(2)试驾过程中因汽车质量缺陷导致乙方受伤,乙方能否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如果乙方在订立合同后发现甲方隐瞒了该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实,乙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寻求救济?
(4)如果乙方在签订合同并取得汽车后,在行驶过程中因刹车失灵造成重伤,乙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寻求救济?
【本题总结】
就缔约过失责任而言,一般需要掌握以下内容: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2)在缔约过失(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也可以错误地甚至不自由地表示意思(如欺诈),从而使对方享有撤销权;此外,合同是否成立或有效,不影响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3)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应以相当因果关系为限,即对方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必须以必要性为限,而所谓的必要性应当从一个客观理性的第三人(经济人)的角度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