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积极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进杨浦区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在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定、统筹考虑,决定对上海市杨浦区100名“人民城市建设标杆”先进个人、上海市杨浦区50名“人民城市建设标杆”个人进行集体表彰。
从今天起,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一起来看看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城市建设标杆”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共100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城市建设标杆”
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共50个,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市杨浦区“创新创业”
vascript:errorimg.call(this);">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6日至10日。
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城市建设标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上海市杨浦区“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杨浦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杨浦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电 话:
25033494(“人民城市建设标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5032459(“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来信地址:
杨浦区惠民路800号15楼,邮编:200082(“人民城市建设标杆”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杨浦区惠民路800号16楼,邮编:200082(“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编辑:奚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