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调整了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孤儿抚养标准,并从即日起陆续下发。本次申办将惠及全市近16000名困难群众,有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近年来,宜兴市民政部门合力“扶弱”,把基本民生保障网织得紧紧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实现了城乡统一、与无锡接轨。具体调整如下: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0年每人每月101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6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15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600元。全市集中抚养孤儿标准由2020年每人每月27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870元。分散孤儿抚养标准由2020年每人每月23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60元。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2020年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220元,由2020年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140元。
下一阶段,宜兴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保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构建社会救助发展新格局,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