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就职时缴纳的失业保险在什么时候能够起到作用呢?其实失业保险是在为你没有工作的期间提供一定的保障的。所以缴纳了失业保险之后能够领到多少的保险金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次月1—2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由失业前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员将有关减员材料送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确认手续,经确认后符合领取条件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失业人员凭《通知单》上写明的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失业人员最关心的当然还是失业保险金到底能领多少钱。北京市的规定是:失业保险金平均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缴费时间长短,每满5年,提高一个档次。目前北京失业保险金每月最低可领取2034元,最高可领2143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每月一律按2034元发放。
当然,失业保险金也不是可以无限期领取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2年至4年的,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增加3个月。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也非常简单。从2020年起,本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全面推行“个人承诺”和“全程网办”的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北京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APP,在线录入本人身份证号、银行账号信息,即可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除了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失业者还可以享受一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例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他的遗属可以根据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金的相关介绍,其实我们能够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所以大家要仔细阅读以上的文章,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