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缴纳社保的人来说,如果在失业、待就业的状态之下,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然了前提是你符合所规定的条件,可以说这能够缓解一时的经济压力,保证此段时间里有经济来源,那么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几号发放呢?
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几号发放?
一般是在月中或月尾,也就是15号或30号进行发放,同时,不一定会准时到账。
市社保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市社保局自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将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的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左右。
如果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变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发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将在每月25日前发放到账。
失业补助金开始和终止日期
申领人员包括2021年1月1日之后,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仍未就业,末次参保在巴中市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528元/月/人的标准计发,最高不超过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以前年度已享受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不能再申领。
失业保险金多少钱一月?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975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8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330元/月。
有三种人不能领失业金
1、拒不接受工作或培训
如果 失业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这些机构介绍的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则表明这些失业人员并不是没有机会就业,而是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放弃了就业,不符合《社 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有求职要求”这一条件。有鉴于此,就不应当让其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应征服兵役
应征入伍后,就会成为一名军人,将根据《兵役法》和军事条令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与此相联系,其生活将纳入《兵役法》予以保障。因此,失业人员入伍后,不再具有失业人员身份,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移居国外
移居境外公民移居境外,一般在境外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如果失业人员移居境外,其在境外就业、生活等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难以掌握。从技术上讲,移居境外的失业人员也难以继续享受各种失业保险待遇。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但他们所处的状态并不是失业状态,而且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生活是能够得到保障的,所以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重新就业
失业保险待遇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是获得其生活来源的根本出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实现重新就业后,自然就不再属于失业人员,应当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以上是有关失业保险金的相关内容,对于不少刚好离职的人来说,只要是符合的那么即可申请来以此减轻个人的经济压力,不得不说在特殊情况之下这也是一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