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吴晓璐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期推出的11条创业板交易规则金融改革措施,第四条为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截至目前,上述有关创业板改革的四部规章和八项主要规则均已完成征求意见,另外,关于创业板发行承销、再融资和发行信披等规则,将于6月6日结束征求意见。创业板改革距离正式落地指日可待。市场人士预计,监管层可能6月份发布改革的配套规则,正式受理申报材料。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后,股票正常涨跌幅限制将由10%变为20%,波动性加大,退市制度也更加严格,创业板投资风险加大。
值得注意的是,4月27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配套规则的同时,也发布了修改后的《创业板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并于4月28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已经先行。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但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此后,投资者对创业板的投资也将更加谨慎。北京的张先生有多年创业板投资经验,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涨跌幅限制扩大,风险和利润也是并存的。以后选择标的时,可能会更加趋于以绩优白马股作为投资主基调。毕竟题材股、垃圾股随时会有暴跌的可能性。”
对于创业板改革,张先生认为,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是市场成熟的一种体现,将会更加激发市场活力。“作为投资者,波动性短期担忧还是有的。希望监管层可以针对性的出台一些对冲波动率的衍生产品,以确保合理规避风险。”
郑州的王女士也有多年投资经验,并早已开通创业板。但是由于改革后创业板投资风险将加大,王女士告诉记者:“原本以前对创业板的投资也不多,以后可能会更少。”
投资者投资偏好的改变,也会使不同股票分化加大。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直言担心公司估值。“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推广,以后A股市场交易都倾向于有业绩、有未来的公司,如果公司不能未雨绸缪,对公司长期的发展不利”。
由于注册制以信披为核心,也有投资者对创业板公司的信披质量提出疑问,“过去两年,有的公司年报都遭到交易所问询,这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高吗?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要求一致吗?”
据证监会官网,目前,仅有《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信披规则仍在征求意见中,将于6月6日结束。
华泰联合证券执委张雷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监管层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基本涵盖了创业板改革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的所有基础制度。目前,创业板首发招股书、申报文件格式准则,再融资募集说明书、申报文件等信披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发行承销特别规定,于6月6日征求意见结束。“所有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预计监管层将于6月份正式发布创业板改革的配套规则,以及正式受理申报材料。”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王建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创业板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交易所层面的业务规则已经上报,内部业务流程已经就绪,全市场技术准备即将完成,廉政建设同步推进。
《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统计,截至5月21日,创业板IPO排队企业有203家,其中19家已经通过发审会。据证监会的过渡安排,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证监会目前再审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将全部平移至深交所。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正式发布实施后,若上述19家企业中有未拿到批文的,将向深交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有可能会成为首批上市的企业,但也不一定。首批上市的企业名单可能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确定。”张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