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正式实施,将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高端发展、拓展金融支持手段、提升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和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五个方面,给予创新企业及项目不同方式或金额的扶持,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等。
扶持政策将支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载体,予以最高300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的方式,予以最高1500万元支持。
此外,扶持政策将拓展对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持手段,如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企业实施的产业化项目,予以最高3000万元股权资金支持;引导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产业化信用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等。
不久前,深圳市人民政府还印发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明确将在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快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级和千亿级产业集群。
同时,在创新准入与监管政策方面,深圳将探索和建立符合未来科技产业发展规律的新经济监管体系,规划建设坪山无人驾驶示范区、大鹏生命健康试验区,构建应用场景,加快打造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特区。
深圳将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加强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大数据等领域的法律、伦理等研究,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基因科技等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