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通网
(原题:女顾客睡着被强奸,启东一按摩师判四年)
36岁的史晓慧(化名)独自去了启东市回龙镇的一家保健中心做按摩。没想到,黄,一个男技师,在她睡着的时候强奸了她。19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刑事终审判决,被告人黄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月18日,史晓慧吃完晚饭后去了启东市回龙镇的一家保健中心,两小时后让丈夫去接她。当晚20时许,该馆按摩技师黄受接待人员的委托,为提供了一项名为“中医足部按摩”的套餐服务,时长80分钟。
这期间,黄让躺在按摩床上,而黄给她按摩,不知不觉就睡着了。当晚21: 30左右,睡着了,黄赶紧脱下衣服和她发生了性关系。
史晓慧惊醒了。当她睁开眼睛想呼救时,黄从床上爬起来,迅速离开了箱子。后来,史晓慧通过店里的工作人员向保健中心的老板抱怨说,她被一名按摩师强奸了。老板赶紧给黄打电话,黄承认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史晓慧下楼与丈夫会合后,她向丈夫哭诉自己遭到技术人员的性侵犯。她的丈夫立即把她带回健康中心,并报警。黄被警方带走调查。
启东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违背妇女意愿,利用妇女休息的无意识状态,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被告人黄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黄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称被害人不是拒绝或者抗拒,而是自愿,不构成犯罪。
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本案经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笔录、专家证言、视频监控、被害人陈述笔录、黄供述笔录等证据确认。以上证据来源合法,可以相互查证,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因此,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根据法律,强奸的客观要件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本案中,黄虽然没有暴力或胁迫,但在按摩过程中利用技术人员接触受害者身体的有利条件,受害者毫无准备,迅速被迫与他发生性关系。这种手段也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二审合议庭主审法官张亚军提醒女性朋友在接受按摩服务时,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选择女技师。如果遇到违法侵权,应及时制止或采取有效措施。违法侵权发生后,你应该选择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