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确定和制定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的每个阶段,均强调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主要发展理念,因此,科技引领与因地制宜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二战后,日本的主导产业经历了劳动密集型的轻纺工业和农业、重化工业、汽车产业和家电产业的更替,实现了经济高速发展,但随着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日本不得不将主导产业转向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开始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
20世纪80—90年代,日本转变产业发展观念,明确提出了“通向技术立国之路”、“创造性的技术立国”的战略思想,集中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以顺应世界科技革命的发展趋势。日本在这个阶段更注重新兴产业的创新性,大力推进新材料、医用电子器材、生物技术、替代能源等大规模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进入21世纪后,日本更加重视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从政策层面上,对新兴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扶持。2004年6月,日本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计划在2030年以前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万亿日元的基干产业之一,石油占能源总量的比重将由现在的50%降到40%,而新能源所占比重将上升到20%;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到2010年达到8万亿日元,最终,新能源产业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日本为了应对危机,加大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发展新兴产业来振兴本国经济。2009年3月,日本出台了为期3年的信息技术发展计划,侧重于促进信息技术在医疗、行政等领域的应用。2009年4月,日本为了刺激经济发展,推出了“新增长战略”,将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锁定在节能汽车、低碳经济、医疗护理、清洁能源发电等方面。2009年12月,日本出台了到2020年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方针,将六大领域作为保增长的重点对象,包括环境资源、医疗护理、文化旅游、科技创新、促进就业和人才培养,试图以科技创新赢得未来发展的先机。
综上所述,日本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选择了不同的新兴产业作为各阶段的战略性产业重点领域,不过,日本在确定和制定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政策的每个阶段,均强调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主要发展理念,这是与其本国资源短缺特征相适应的。因此,科技引领与因地制宜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
日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日本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财税杠杆,鼓励和推动日本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尤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新兴产业产品应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
第一,逐年增加对节能技术产品研发和应用的财政补贴。日本着重加大对重要节能技术开发、节能设备推广和示范项目的财政补贴力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520亿日元,到2007年的1100亿日元;每年约有400亿日元用于补贴家庭和楼房能源管理系统、ESCO和高效热水器等。另外,对进行节能投资企业给予贴息和低息优日本有什么新兴的行业惠贷款,鼓励中小企业进入到新兴产业领域。
第二,明确政府采购目录清单,助推日本新兴企业加速发展。1995年,日本就制定了“政府绿化行动计划”,公布了政府采购商品建议清单;随后,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优先采购环保型产品的义务,通过政府采购的财政手段,不断加强对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产品企业发展的支持。
第三,加大对节能技术开发和产品应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对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节能设备实行特别折旧和税收减免政策,减免税收约占设备获得成本7%,给予特殊的加速折旧政策,允许投资于节能和新能源设备的生产设施直接折旧。
日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特点
政府引导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注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的培育,鼓励构建新兴产业发展的产学研合作开发机制,强调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是政府引导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日本通过研究预测未来科技发展趋势,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关键性技术,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的目标任务,以长期需求为目标加强产业政策引导,以财政支持等方式,促进新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的市场化。
二是注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的培育。日本通过相应的财税政策手段对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新兴企业进行资金补助,尤其是对资源节约型和节能环保型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给予财政补贴,注重新兴产业的长期发展,培育新技术的应用市场,鼓励创新商业模式。
三是鼓励构建新兴产业发展的产学研合作开发机制,共同分担研发风险。日本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积极组织建立共同研发与推广机制,分担企业的技术开发风险,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速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是强调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之间的互动关系。日本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并没有丢弃传统产业的发展,而是通过新兴产业的技术先进性,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
经验借鉴与启示
日本充分认识到了新兴产业对重整经济、创造财富的巨大潜能,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这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一,立足国情,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确定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避免盲目性,做到有重点地发展。虽然我国现已确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产业作为国家层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但在具体发展方向上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时候,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慎重选择重点发展领域。
第二,重视科技研发引领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通过日本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个历程来看,日本一直重视科技研发的引领作用,以技术创新突破,带动产业发展。我国目前应加强对外来技术的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
第三,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的培育力度。根据日本的经验,政府可以通过相应政策手段,组织构建产学研合作机制,一是分担研发风险;二是加快研发成果的市场化应用速度,避免了研发与应用相互脱节的情况;三是结合我国实际,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创新中心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推进合作机制的落地;四是通过“试点”效应,逐步推广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的应用范围,培育新兴产品市场;五是注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加大对新兴产业各层次人才培养和培训投入,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储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期发展做好准备。
第四,建立健全财税政策长效支持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税杠杆效应,对新兴产业技术研发进行财政补贴;二是丰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手段,鼓励企业和个人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三是形成完善的激励补偿机制,发挥政府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从使用高能耗、高排放的技术转向使用低能耗、环保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四是保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连贯性和长期性,发挥新兴产业的战略性作用。
第五,正确处理政府干预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日本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政府处于较为强势地位,有其成功的一面,也有失败的教训。因此,我国必须立足于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遵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市场干预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以及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让市场机制在国家产业政策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