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办(2013)94号)工作流程,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于2019年末受理了一批社会机构的申请,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对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申请机构完成了尽职调查等程序。按照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将通过专家评审会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6月9日。
一、拟合作机构名单
上海仪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力华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东信科创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西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的申请人相关资质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南宁金融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