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大学生创业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菏泽市在针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问题上有哪些优惠政策?5月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副院长曹宜华带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市长热线,就市民关注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等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据曹宜华介绍,目前,我市针对自主创业的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最高额度为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贴息贷款的期限,高校毕业生最长为3年,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三分之二,第三年贴息三分之一。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长为2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而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而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另外,为了鼓励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等到农村创业,对创办农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曹宜华介绍,目前,我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有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等项目。在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可享受优惠政策: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实行定向考录。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两年内自主创业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安规定享受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