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按照“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对钢铁、船舶、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风电装备等产能过剩行业发展趋势的预测,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有效措施,消化一批产能、转移一批产能、整合一批产能、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发布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强化公共信息服务,健全协调机制,研究通过兼并重组压缩、整合过剩产能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促进大企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加强和创新管理。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下决心淘汰一批落后产能,防止重复建设和落后产能盲目扩张,推动建立新建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减量置换机制,扩大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落实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开展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研究引导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的政策措施。加强重点行业市场准入管理。各地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立足发挥比较优势,合理安排工业布局,不能自行其是、遍地开花。
二、开展
工业强基专项行动
。启动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针对重大工程、重点装备需求,发布工业基础发展指导目录。整合工业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等资金渠道,加大对基础产业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强市场培育,搭建技术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创建发展。
三、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继续实施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平板显示、云计算、物联网、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等专项,启动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加强与应用部门对接,打通重点产品应用环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制修订新能源汽车标准,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规则。继续加强部省对接,强化投资引导。
四、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开展
节能与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强化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示范推广,实施电机、内燃机能效提升计划,落实工业节水约束性目标,深化“两型”企业建设,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围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再制造产品推广等重点领域,抓好试点示范、重大工程建设、政策措施完善等工作。
五、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培育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规范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和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制度,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以工业设计中心为扶持重点,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保持烟草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组建国家级稀土集团,强化民爆行业监管,抓好工业通信业安全生产指导,继续做好禁化武履约及烟控履约工作。做好“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