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深交所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33家申报企业的受理通知,其中首发(IPO)企业32家、再融资企业1家,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同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上披露。
首批创业板注册制IPO企业的名单备受关注。
记者注意到,32家企业共来自12个省市,其中,广东以7家数量排名第一位,其次是北京6家,浙江5家,上海3家,江苏、安徽和山东各2家,宁夏、陕西、河南、吉林和河北各1家。
首批32家IPO受理企业地区分布。
正如中山证券研究所所长李湛等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创业板改革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提供便利,对重视研发投入的广东省来说,意味着新的发展机遇——广东拥有4.5万多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后备军团”充足。
7家来自广东的IPO受理企业名单。
首批企业正式受理,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实践操作又迈出重要一步。相关业务规则正式落地后,对在审企业制作申请文件提出较高的时效要求。深交所表示,从首批受理企业申报文件整体质量看,相关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前谋划、充分准备,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审核工作平稳有序衔接作出努力。
对于申请挂牌创业板的企业,深交所进行了如下“温馨提示”。
提示一:深交所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时着重检查申请文件的齐备性。“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严格对照相关规则要求,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特别注意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确保申请文件齐备、规范,避免后续不必要的补正,提高申报工作效率。”
提示二:按照《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要求,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仅接收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如在审企业未在前述期限内提交申报,视为新申报企业,尚未着手开展申报工作的在审企业和保荐人应注意相关时限要求。
深交所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以开明的态度、透明的标准、廉明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扎实开展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的受理、审核等工作,全力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高效推进、平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