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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优质创业项目最高可获10万元补助

红网时刻9月5日讯(长沙县分站/星沙时报记者张兴莎通讯员彭浪波)记者近日从长沙县创业服务中心获悉,2017年度对创业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出台,包含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补贴、创业贷款补助贴息、初创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四项,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启。

  政策将给予4类项目优先扶持

根据政策,申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项目的初创企业,要求注册时间须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且需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创业贷款补助贴息项目的初创企业,注册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且贷款方为项目单位或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贴息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5类项目不纳入扶持范围:1、餐饮娱乐(土菜馆、宾馆、饭店、酒店、农家乐、农庄、网吧、歌厅、茶楼、足浴城);2、麻石、砂石、水泥制品企业;3、家禽饲养(猪、牛、羊、鸡、鸭、四大家鱼)及饲料生产项目;4、在长沙县城镇建设及重大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创业项目;5、其他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的“三高”行业等。

4类项目将给予优先扶持: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比例较高的创业项目;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3、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的项目;4、自主创业人员是高校学生、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项目。

  新增对初创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针对示范项目,将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项目奖励。补助贴息项目将按上年度利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项目补贴。

相较往年,今年长沙县新增了对初创企业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两项。其中,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将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及具体情况,获得3000至2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标准为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

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启,企业需在9月25日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及相关院校申报。长沙县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已经享受过县创业富民无偿资助及创业贷款补助贴息资金扶持的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年度内,县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只能申报一项,不能重复申报。具体政策及需要递交的相关材料,可登陆长沙县人社局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