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讯6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由该局制定《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办法》明确了我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功能定位、孵化对象、服务内容等。

“以往我市只有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工作通知要求,没有针对性、制度性的规范文件,此次管理办法出台后,填补了制度的空白。”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办法》要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对象分为六大类,分别包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海外创新创业人才;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

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内容方面,具体包括为孵化对象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推介、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为在孵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创业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为在孵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工商、税务、社保、人才等“一站式”政务服务或政务服务代理功能;协助在孵创业实体申请各类扶持资金、享受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为在孵创业实体免费提供展示交流空间,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促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与创业项目对接;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在孵创业实体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有偿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入驻基地孵化有期限的要求。入驻基地孵化每期为一年,入驻孵化在孵创业实体期满前的3个月,符合相关条件可提出申请延长孵化期,申请延长孵化期最多不超过2次。在基地的年度目标方面,要求年内新增入驻创业孵化实体10个;年末在孵创业实体不少于35户;年末在孵创业实体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少于300个;年末成功孵化创业实体20户;通过入驻孵化基地后,当年孵化企业的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长率6%以上;入驻孵化企业对运营管理满意率90%以上。

记者何淼

文章来源:中山日报

责任编辑:王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