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创业贷款是指经借款人自主申请,并经各级妇联审查并推荐,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居家创业、从事个体工商业或开办企业等贷款业务。旨在改善妇女创业环境,规范妇女创业贷款操作程序,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健全贷款运行机制,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广大妇女的经济、社会地位。
贷款对象
妇女创业贷款对象主要农户、个体工商户等妇女客户和农业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中由妇女创办或由妇女管理的公司类客户。具体包括:
一、有创业意愿的有女无男户家庭妇女;
二、家庭以女主事者;
三、下岗失业妇女;
四、待业的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城镇及乡村女知识青年;
五、有专长或祖传优势的妇女;
六、自愿离职的女干部、女职工、女教师等;
七、在本地落户、置业、创业的外地女知名人士。
妇女创业贷款扶持范围包括:
一、纯粹以自己手工技巧为主的传统制作业;
二、以自己为主的家庭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制造业、运输业;
三、与别人入股合伙经营的工商企业;
四、法律服务及信息咨询业;
五、以自己为主的商业、酒店等服务业;
六、以自己为主的广告传媒业、影视文化业;
七、其他符合国家政策、适合妇女从事的行业。
申请妇女创业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提供家庭基本情况;
三、家庭其他(她)成员同意进行创业的书面意见;
四、依法进行经营的牌、章、证、照;
五、年龄在60岁以下且有本人健康证件及证明;
六、妇联出具的资格审查推荐表。
贷款申请程序
首先由申请人向当地妇联提出申请,经审查资格,合格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荐,金融机构根据推荐情况及本人申请情况,对其进行等级评定并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借款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三、自然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有关资信情况证明。
四、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必须提供前三年和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其中年度报表必须经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
五、借款人和担保企(事)业法人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年检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历史背景、信用状况、道德品质、授信动机、管理水平等)。
六、借款和担保企业(其它经济组织)经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借款人和担保人双方的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贷款卡(证)。
八、抵押(质押)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或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有法律效力的抵押物(质押物)评估报告。
九、借款和担保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十、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或承包经营性质的企业或组织,要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贷款(授信)和提供担保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十一、借款和担保企业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十二、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十三、借款(授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